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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举报问题食品最高奖25000元 试行办法出台
      来源:劳动报   2007年03月14日 09时2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食品医药 
 “问题食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出炉,从即日起举报食品、化妆品、保健品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经营活动的有功市民将得到奖励,最高奖励可达到25000元。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建立专门的奖励档案,所有奖励记录都将统一归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诺,在实施奖励时将对举报内容、举报人等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记者了解到,所有的举报奖励情况都将记入奖励档案。奖励制度每季度都会启动一次。市民可以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活动,经过查证举报情况属实,符合奖励标准的市民可以提出申请。

  据了解,上海市食药监局和各区县分局都会成立专门的奖励评定小组,在每季度末对奖励申请进行集中审议确定予以奖励的人员、等级和发放金额,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各分局财务部门核准后作出奖励与否的决定。

  举报奖励金额将分为六档、三个等级,所得奖金金额按照货值金额的百分比计算,货值50万元以上的,可得到25000元最高奖励。市民所举报的案件没有货值或者货值总额在1万元以下,但是被查处案件对全国影响较大或者处罚种类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评定小组将考虑给予相应等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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