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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状告春运涨价案终审落槌 起诉被驳回
      来源:新华社  邱伟   2007年03月23日 08时3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法民诉 
 “春运”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铁道部承诺春运不涨价两个月后,今天上午,法学硕士郝劲松状告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违法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宣判。郝劲松被终审判决驳回上诉。宣判后,郝劲松表示他还会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北京市高级法院判决指出,铁道部作出的《春运通知》,并不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仅仅是对《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相关内容的进一步明确。因此,被诉的《春运通知》并不需要满足履行批准及听证程序的条件,铁道部也不具有申请听证的法定义务。郝劲松认为铁道部所作的《春运通知》程序违法的诉讼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我的诉讼过程也见证着司法进程。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也会起到一定作用。”去年4月,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铁道部春运涨价违法,随后被裁定不予受理。郝劲松上诉到北京市高级法院。去年9月,北京高院裁定一中院受理此案。2006年12月,一中院一审判决驳回郝劲松起诉。郝劲松提起上诉。今天,此案终审落槌。

  今年1月,铁道部承诺春运期间不再涨价。很多人认为,这与郝劲松的执着诉讼不无关系。“很难说我的诉讼发挥了多大作用,但至少是一种触动。”郝劲松对此的认识比较冷静,他认为这个案子一直被媒体关注,推动了铁道部的改善。“但更重要的是,在媒体的背后,是来自公众的压力。这才是推进法治完善的真正力量。”

  郝劲松至今已经打了9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多以败诉告终。但是对于公益诉讼的前景,郝劲松充满希望,他表示正筹备建立公益诉讼基金,继续坚持公益诉讼。他透露,下一个诉讼目标可能是针对春运高峰期“一票难求”状况中凸显出来的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案情回放:

  2006年1月21日,郝劲松购买当日从北京南站驶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车车票一张,发现票价由以前的1.5元上涨到2元,涨幅高达33%。

  郝劲松认为,根据我国法律,铁道部在调整列车票价时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同时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召开价格听证会。而铁道部并没有按照这些规定办理,属于程序上违法。

  人物档案:

  七次状告垄断业的“刁民”

  郝劲松,男,33岁,山西忻州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主修刑事诉讼。从去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原因是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他因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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