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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打响涉及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执行“攻坚战”
      来源:新华网  李嘉   2007年03月26日 14时4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法院”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广西各级法院将从今年3月到9月开展对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全力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重点案件将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限期执结。

  据广西高院副院长欧绍轩介绍,为期半年的专项执行活动将以2007年2月底前受理的尚未执结的案件作为总任务数,重点清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和执行标的大的案件。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到2007年6月底前执结率要达到50%,9月底要达到80%。2007年2月底以后新收的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的案件,也将要依照法定程序加大力度执行。

  欧绍轩说:“这次广西法院开展对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是配合政府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一场‘攻坚战’,也是推进广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西各级法院将会协同农村信用社首先摸清案件底数,逐案分析、确定重点;采取当事人举证和法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履行能力进行调查核实;把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大的案件列为清理的重点,并将选择在当地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执行,以促进其他案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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