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检察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最高法院责令严查河南法官在...
·邱晓华涉嫌重婚罪案开庭 刑...
·山西法院庭长明目张胆经营赌...
·业内人士称私募基金合法 发...
·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继...
·北京“一卡通”收押金被告 ...
·温州律师质疑隐蔽测速合法性
·公安部:坚决杜绝治安员参与...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云南省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处理...
·山东即墨市检察院:专题研讨...
·四川省检察机关部署作风整顿...
·最高检察院今年将重点完善五...
·江苏南通市检察院、公安局出...
·最高检副检察长:预防腐败局...
·最高检:药监局案是商业贿赂...
·黑龙江省检察院加强领导干部...
 
 — 新法速递 ———————
·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
·沈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数字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小企业信...
·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建筑工地...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上海市整洁村建设管理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最高检察院发布刑事赔偿新标准
      来源:检察日报   2007年03月27日 08时1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赔偿金”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转发2006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通知》说,根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2号公告,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83.66元计算。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遵照新标准执行。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四川今年将推行检务督察制度
·福建检察院挖出渎职串案
·云南永善县检察院监督纠正一起以罚代刑案件
·河北唐山检察院杜绝高楼建起干部倒下
·“同命不同价”中的法与理——关于死亡赔偿金制度的反思
·英国爆炸案赔偿金落实难
·200余农民工打工患上尘肺病 法援相助终获800多万赔偿金
·北京铁路法院提司法建议 铁路旅客赔偿金或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