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最高法指定管辖 张家口宣判...
·
重庆最牛“钉子户”建筑已经...
·
证监会将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
·
哈警方破获“3·20”特大...
·
最高法各地加紧选调“生死法...
·
收回死刑复核权带动刑事司法...
·
我国法院将完善司法救助等三...
·
律师诚信建设须得硬约束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
·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
广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
·
四川省高院出台意见 单位...
更多立法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天津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管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宅基地...
·
湖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暂行...
·
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海...
·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
·
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规定
·
厦门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论“慎用死刑”制度
·
论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标的物所有权移转
·
欧洲联盟体制内的发展权
·
国家利益观念的演进与二战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
股东查阅权研究
·
在管制与自治之间的我国公司法
·
高等学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定位之理论检视――兼论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改造
·
论宪法上的生命权
·
论经济法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和边界
·
论中国的团结权立法及其实施
更多理论文章>>
河北:日前制定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河北日报
2007年04月03日 14时2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食品医药
“
公共卫生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日前,我省制定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奖励、责任、抚恤和补偿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权报告和举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事件。该预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有功者奖有过者罚
预案规定,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过程,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助。同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组建应急救治队伍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预案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问题食品:“货卖一张皮”还能走多远?
·
福寿螺事件最终处罚结果出台 蜀国演义被罚没41万
·
蜀国演义酒楼出台福寿螺新赔偿方案 4种情况拒赔
·
药品企业为何像劫匪
·
中国青年报:禁烟影响社会稳定是最离谱的遐想
·
承担两职能首个公共卫生公益电话12320开始试点
·
陕西发布四项公共卫生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
天津:18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政府出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