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中国银联停止向发卡行收取转...
·北京首个行政复议接待处挂牌
·河南法官湖北遭暴打事件:6...
·东方大律师设立法援奖励基金
·央行:《物权法》在动产担保...
·售票员掐死教授女儿案开审 ...
·我国加强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行...
·商务部要求限期整改变相期货...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全国人大:物权法不保护用不...
·信息产业部:手机单向收费将...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者病假克...
·中国采取三项措施解决征地问...
·中国将着重查处官商勾结商业...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中央通报二十起商业贿赂案件
·胡锦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
 
 — 新法速递 ———————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江西省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
·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关于大力...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青岛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财政部和最高法联合专题调研法院经费保障问题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杜汉生   2007年04月20日 14时4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法院经费”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研究解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后,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组成联合调研组,于4月10日至18日先期赴四川、江西两省,对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给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如何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

  据了解,《诉讼费用交纳办法》4月1日施行后,引起社会各界较大的反响。一是认为新办法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为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特别是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对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认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大幅度降低了收费标准,特别是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改变诉讼费交纳、退还和负担方法,就目前地方财政对人民法院的预算管理方式而言,将会给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水平带来较大的冲击。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后,人民法院特别是中、基层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工作将遇到的具体困难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和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的高度重视。为准确掌握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后,诉讼收费变化情况、诉讼收费与人民法院经费保障关系以及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调研组在此次调研过程中,结合诉讼收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以2004年到2006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收费案件为例,按新、老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全国法院诉讼收费情况进行了统计对比,并对地方各级财政对人民法院的预算管理方式进行了深入了解。

  此次调研涉及两省19个县市,其工作重点是调研人民法院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后,中央和地方财政解决人民法院经费保障的措施和政策,研究如何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为何没人想到对“突击提干”者用刑?
·首家台商维权审判合议庭在福建漳平成立
·重庆五中院多部门联合“下访”妥处信访
·官员为何热衷建造“豪华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