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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警惕不法分子以组织输韩劳务为名行骗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7年04月23日 09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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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
对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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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0日,温家宝总理访问韩国期间,中国商务部与韩国劳动部代表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了《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现双方正就落实和实施《备忘录》协商具体操作办法。
目前,社会上已有一些企业和个人以可以从事输韩劳务为幌子,组织培训劳务人员并收取费用。根据《备忘录》的有关规定,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必须由政府机关或公共机构直接实施,任何企业、中介或个人不得介入。为此,商务部特别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传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的有关具体操作办法确定后,商务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商务部合作司
2007年4月19日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对记者表示,为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经营行为,商务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政策和措施,以保证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健康发展,保障出国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主管官员11日介绍,随着中韩劳务人员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中国向韩国输出劳务将全面采取雇佣劳务合作的形式。
中国主管对外劳务输出的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韩国主管雇佣许可制的劳动部长官李相洙,10日于首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大韩民国劳动部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上签字,拉开了两国雇佣制劳务合作的序幕。
前不久,来自中国的200多名中国劳工,经天津等地的中介公司介绍到马来西亚北部吉兰丹州种植园务工,遭遇劳务纠纷。这些中国劳务人员停止干活,没有工钱,食宿成了问题;想回家,又没有路费,证件还在有关方面手里,难以成行。他们坚持要讨回公道,在异国他乡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对外劳务仍然是以笨、脏、苦、累的血汗工种为主,结构单一,处于低层次、低水平的发展阶段;尤其是随着国内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的产业升级,大量无技术的劳动力面临国内劳务市场需求缩小,也被迫大量向国际劳务市场转移。业内人士提醒说,在这种转移的过程中,不仅强化了我国对外劳务结构单一的状况,也使其市场隐藏着严重的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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