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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将小区规划图写入购房合同
      来源:羊城晚报  许琛 黄玉生   2007年04月23日 09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土地房产 
 “购房合同”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昨天(2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题为“学好物权法,安居新生活”的羊城论坛,广州市国土、建委、物价、律师协会、物管协会等部门和团体负责人,以及来自广州各小区的业主代表参加了论坛。市民们对17日出台的广州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纷纷发表意见,其中,业主代表“将小区规划图一并写入销售合同”的提议得到市房管局负责人的积极回应。

  公共设施和配套被开发商另作他用,建起密集的楼宇以牟利,不少市民都吃过这种苦头。番禺的一业主代表说:“买房的时候,私有房产并不值钱,真正值钱的是共有的部分。”但现实是,今天也许是一线江景,明天就可能被一幢大楼遮盖了。“能不能责令开发商将小区的容积率、绿地、规划一并写入销售合同呢?”有市民代表提出。

  “政府应出台有关规定,让开发商把建设规划透明化。”中山大学法学教授周林彬对于这个建议深表赞同。他说,在国外,人们买房都可以事先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获知自己小区的建设规划。开发商能不能先建设规划中的配套设施?他建议并呼吁开发商和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符启林则认为,小区的规划同样受《物权法》的保护,如果开发商肆意改变,而主管部门坐视不理,那主管部门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广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刘仲国回应说,物业管理的问题大多都是前期开发留下的问题,因为公共配套一直滞后于房产开发。他建议,公共配套的建设要先于房屋的建设,或者保持同步。据其透露,目前,房管局已和规划局达成共识,近期将开始要求开发商在预售时,就要向社会公布楼盘的具体规划。他还建议,人大将此也写入地方法规,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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