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最高检调查蒲县矿难 矿主九...
·
保监会年内出台《保险兼业代...
·
郑筱萸窝案预计本月中旬开审...
·
公安警力不足问题将长期存在...
·
社会对司法公正认可度不高“...
·
诉讼费新办法实施一月 部分...
·
全国首家法治政府咨询中心成...
·
广东规定官员境外参赌先免职...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
·
全国人大:物权法不保护用不...
·
信息产业部:手机单向收费将...
·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者病假克...
·
中国将着重查处官商勾结商业...
·
中国采取三项措施解决征地问...
·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
中央通报二十起商业贿赂案件
·
2007反腐大布局 从8个...
更多政府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
陕西省定价成本监审审核标准...
·
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浅议刑法部分法定刑的刑度设置及罪刑均衡和罚当其罪原则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继承司法适用
·
安乐死合法化的实现条件
·
一起因擅自开办医疗机构引起行政复议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
外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现状及借鉴
·
医院积极处理医疗投诉的意义与实施方法
·
患者隐私权的法理解读及其合理保护
·
关于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思考
·
浅析行政许可权的内涵
·
由食品卫生案例谈卫生行政处罚中简易程序的适用
更多理论文章>>
国家海洋局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
来源:海洋局网站
2007年05月09日 11时0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资源能源
“
海域物权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深入宣传贯彻《物权法》,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切实保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和谐发展,国家海洋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沿海各地要充分认识《物权法》确立海域物权制度的重大意义,在加强普法宣传,在宣传普及《物权法》的同时,要加大《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宣传力度,使海洋管理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海域物权制度的法律性质和基本内涵,使广大用海者增强海域国有、依法用海的法制观念。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近期开展一次《物权法》的专题培训,广泛利用各种方式,深入宣传《物权法》。
通知指出,2000年全国人大修改后的《渔业法》,已将原《渔业法》规定的“养殖使用证”中的“使用”二字删除,明确规定只能向养殖用海者发放“养殖证”。《物权法》规定的“从事养殖的权利”只是一种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政许可权,将其称之为“渔业权”或“养殖使用权”,是混淆用益物权和行政许可权性质的错误做法,容易在养殖用海者中造成混乱,应予澄清。为此,通知要求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扎实推进各类项目用海,尤其是养殖用海的确权发证工作,同时明确指出要立即停止向养殖用海者颁发“养殖使用证”的违法行为。
针对近年来港口码头、临海工业、填海造地等海洋开发活动与养殖用海之间产生的矛盾和纠纷,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完善海域使用权收回补偿制度,因公共利益、国防安全或者进行大型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调整养殖区范围的,应当给予原养殖用海者相应的补偿。涉及渔民养殖用海的,应当依法及时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及其他补助资金,确保被收回海域使用权的渔民生活水平不因此而降低。
鉴于海域使用权是重要的用益物权,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规范海域使用权登记工作。对已经出让的海域使用权进行一次登记核查工作,凡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项目用海,要依据海域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原始材料及变更情况,进行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地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坚决制止各类搭车收费行为。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的规定和公布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确保海域使用金应收尽收。对于渔民(指以捕捞或者养殖为家庭生产经营主业、陆上无承包土地、户籍所在地为沿海渔业村的居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坚决防止以征收海域使用金为名义搭车收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坚决制止一些地区向养殖用海者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已经征收的要立即停止征收。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水文条例颁布 下月起实施
·
我国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问责制”
·
发展改革委:今年将重点遏制高耗能产品过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