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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立法披露企业欠薪等信用信息
来源:广州日报 黄楚慧
2007年05月14日 09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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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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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拟予以公开,企业如果有拖欠、偷逃税款,拖欠员工工资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被查处等劣迹,都将可以被查到。《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草案修改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守信不守信 都将被公开
《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六条规定,行政部门应当将依法履行职责中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企业的基本登记事项,组织机构代码;企业不动产、依法应登记的动产的基本登记情况;企业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企业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的认证情况;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的;企业的产品被国家和省评为名牌产品,以及被列入国家免检产品范围的;企业获得税务部门纳税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记录;对企业的重要设备、设施以及产品的监测、检验、检疫结果;企业拖欠、骗取、偷逃税款的记录;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和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情况;对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对企业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企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等。
信息有误可提出异议申请
《条例(草案修改稿)》还规定行政部门、授权统一公开单位应当对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部门、授权统一公开单位提供、公布的企业信用信息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
《条例(草案修改稿)》正在征求意见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邮政编码:510080),传真:87773151,邮箱:jjfgc@gdrd.cn。
信用缺失造成损失占GDP10%
“广东在全国率先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立法,对交易安全性将起到一定作用,也将促进广东的经济发展。但《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的信息来源比较单一,只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中掌握的信息。其实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是最大的不讲信用,有的企业因为违约把事情闹到法院本身就已经不讲信用,法院判它败诉它还拒不执行,说明它想一赖到底。《条例(草案修改稿)》一定要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列为应当公开的信息。”《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法律界和法学界人士纷纷提出完善的建议。
“良好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有利于建立社会诚信,减少交易成本,加速商品流通。在完善市场经济环境方面,广东又先行一步。”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汤哨锋表示。
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我国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损失已经占我国GDP的10%。从2002年开始,广东省的广州、深圳、惠州、汕头、潮州、揭阳等地就开展了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整合各地工商、税务、银行、海关、质监(打假办)、外经贸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发布。
“行政机关公开发布企业信用信息,首先要解决法律依据的问题。”汤哨锋认为,《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为公开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法律依据,同时规定信息收集和披露的程序问题,从而使整个过程变得严谨,将大大促进广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公开民事失信信息最有威慑力
中山大学法学院张民安教授表示,企业信用信息有几种来源,一是政府部门掌握的,二是民间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了解到的,三是法院审理案件中掌握的。只有把这三者合在一起,才能形成比较全面的信息。
“《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六条列举了应当公开的15种信息。公众比较关注的是企业拖欠、骗取、偷逃税款的记录和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汤哨锋说,企业逃税是行政法律关系,拖欠员工工资是劳动法律关系,“但现在信用缺失到了这样的情况:A、B企业交易的时候,A企业才不管B企业有没有偷税,有没有拖欠员工工资,这些都跟它没关系。A企业关心的是B企业以前有没有拖欠别人货款,这是民事领域的信息。”
汤哨锋表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是最大的不讲信用,有的企业因为违约把事情闹到法院本身就已经不讲信用,法院判它败诉它还拒不执行,说明它想一赖到底。把这些信息公开了,以后就没有人敢跟这个企业做生意了。民事失信信息是企业交易中最为关注的信息,公开它是最有威慑力的。《条例(草案修改稿)》一定要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列为应当公开的信息。”
信用信息要分等级不能全面公开
“企业的信息公开和企业的内部利益是有冲突的,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对公司的隐私也要保护,《公司法》等法律只要求公司对最低限度的信息进行公开,并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是截然不同的。”中山大学法学院张民安教授对《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六条第二项要求公开企业不动产持保留意见,“有的企业就是投资房地产,不动产信息其实是它的经营信息,不一定要公开的。”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汤哨锋也表示,企业信用信息要分等级,根据不同对象和要求发布不同信息内容。比较公开的信息,比如工商登记信息,所有人都可以查询。比较秘密的信息,比如股东身份资料、资产状况、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需要特殊程序才能取得。如果不分等级,要么就是披露得不全面,不能确实满足广大公众的需要;要么就是披露过度,损害商业秘密。
信息没联网致企业信用缺失
张民安认为,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信息没有全国联网。“因为公司经营者的问题导致资不抵债公司破产,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个经营者在若干时间之内不能再经营公司。由于工商登记的信息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就会出现一个人在广州把公司搞砸了,又跑到东北再开一家公司。公司的经营好不好,债权人的利益有没有保障,和公司经营者的能力、人品有很大关系。对于这类情况,如果不实现全国信息联网是起不到根本作用的。”张民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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