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最高法院“生死判官”黄孝光...
·我国将采取五项举措提高企业...
·财政部:会议费、招待费等将...
·济南公安网监部门披露六种网...
·医改方案公布时间难定 卫生...
·最高检披露日本首次向中国引...
·银监会调整银行QDII投资...
·男医生乱摸女生胸部被认定情...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最高法已做好出台实施《物权...
·最高法院确定审理死刑案件基...
·最高法:各级法院审案时要统...
·最高法确定2007年法官职...
·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缓减免交...
·最高法院副院长:要大量减少...
·法官自由裁量权不能滥用
·全国首例:广西法官全身伤痕...
 
 — 新法速递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
·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
·洗染业管理办法
·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试行办法
·2007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实名举报法官就被扣分
      来源:齐鲁晚报  高园 梁伟   2007年05月15日 14时0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法官”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了让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监督权,促进法官工作作风改进,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针对当事人举报的“问题法官”建立了“廉政谈话”和“下岗诫勉”制度。只要当事人实名举报,不论查证是否属实,一律视办案法官工作不到位先扣分。

  该院规定,对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实名、匿名举报:对法官工作作风、态度有质疑,认为法官明显偏袒一方的;对生效法律文书不服,认为法官审理不公,并提出合理怀疑的;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物、宴请、让当事人报销应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的,等等。同时规定,凡当事人实名举报的,不论查证是否属实,一律视为办案法官工作不到位先行进行扣分。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山东手足口病事件:如何防止“怕引起恐慌”借口
·财政部:会议费、招待费等将刷公务卡避免腐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条文释义出版发行
·临沂事件考验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黑龙江省北安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为少年犯过生日
·重庆渝北法院少审庭法官送“法”进校园
·湖南法官彭顺安累倒在案头
·最高法院将在部分西部省区试行法官助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