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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加紧慈善法立法工作 将改变管理缺位现状
      来源:法制日报  陈丽平   2007年05月24日 10时5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族民政 
 “慈善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民政部正在加紧慈善法立法工作,抓紧修订《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实现对全国募捐市场的归口管理,改变目前存在的多头募捐、违法募捐、强制摊派或变相摊派等现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这是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日前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如何发展我国慈善事业在京座谈时透露的。

  李立国介绍,到去年年底,我国城市还有2200多万低保线以下的群众,农村还有5700万低收入和贫困人口。根据去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国现有残疾人口8296万,每年因各类灾害需要救济的群众还有7000到8000万,解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需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李立国指出,近年来,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一些体制和机制问题逐步暴露,慈善事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体制不够健全,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指导及服务机制不畅,慈善组织尚不足以担当慈善事业发展的主体地位,社会募捐管理缺位,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无法有效落实,信息发布制度不完善。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李立国指出,为尽快破解这些问题,民政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慈善事业涉及多个部门,当务之急是建立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二是加强公募市场管理。目前,募捐市场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因此,需要加快慈善法立法进程,将慈善立法纳入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或制定《社会募捐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募捐主体资格和管理主体资格,培育、推动慈善类民间组织,使公募管理既能规范,又能动员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慈善事业,提高募捐的社会公信力。三是搭建慈善救助和信息服务平台。民政部将建议通过国家立项,以全国3.2万个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为依托,建立全国慈善救助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民政部将向有关部门建议,研究政府采取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政策,从财政上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五是推进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工作。民政部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政策,简化捐赠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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