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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三方面防止“老鼠仓”
      来源:东方网  陈敏华   2007年06月07日 10时0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证券期货 
 “老鼠仓”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的“老鼠仓”事件还未完全平息,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一案又爆出内幕交易事件。上海市律师协会昨天就“老鼠仓”、证券内幕交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倪受彬认为,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的“老鼠仓”事件折射了整个证券监管、操作和法律的多个漏洞。第一个漏洞在于直系亲属这样的界定过于含糊,按照法律上的规定,直系亲属仅指

父母、儿女,那么很多证券从业者利用配偶、表亲、朋友等的账号买卖股票或让其在交易过程中建“老鼠仓”,涉及的内幕交易案该如何界定,目前证券法规并没有明确;内幕交易中缴获的收益,目前一般是上缴监管部门或国库,但事实上,内幕交易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损害的这部分利益该不该获得补偿,以什么样的方式补偿,目前仍存在法律空白。

  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相关律师统计,证券业的内幕交易案件自1992年到2004年之间共有8到9起,其中两起追究了刑事责任,但今年以来,该类案件发生率飞速增长,仅今年前6个月,内幕交易案件发生至少在10起以上,其中上市公司高管抛售股票很多都涉及内幕交易。

  倪受彬建议,应该从三方面防止“老鼠仓”。首先是建立一个包括证监会、交易所、证券协会、基金公司多方的综合性监管体系,使得监管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形同虚设的程序;另外,加大对责任的处罚力度,内幕交易不仅应该没收非法所得,还得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禁业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等多方惩罚;而监管部门要做的,则是增加现有规范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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