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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全新破案方式 可异地网上指认骗子
      来源:成都晚报   2007年06月13日 11时2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互联网办案”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6月5日,四川岳池县人刘玲(化名)在成都火车北站遭遇丢包诈骗,被骗走了6000元现金及贵重物品。案发后,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刑警将3个嫌疑人挡获,并将3人的照片发到互联网上某网站,让远在岳池县的刘玲登录该网站进行辨认,刘玲一眼就将骗子认出来了。据介绍,站前刑警还通过互联网对证人、受害人进行询问,请他们对嫌疑人指证、辨认。来不及报案的受害人,还可以网上报案。据悉,这种全新的破案方式在全国尚属首例。

  “丢包诈骗这类案子,找受害人比找骗子还难!”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刑警王大清无奈地告诉记者。在成都火车北站,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丢包诈骗把戏,只有很少案件能够人赃并获。据介绍,在站前警方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80%以上是丢包诈骗案。一旦挡获骗子,找受害人就成为办案民警最头痛的事情。

  王大清说,为此,站前警方建立了证人、受害人数据库,一旦挡获嫌疑人,办案民警就从数据库中调取有过类似遭遇的证人、受害人,通过互联网对嫌疑人进行指证、辨认,在天涯海角都能够指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站前警方已利用这种方法破获诈骗案件30余起。

  随后,站前分局局长李运宪告诉记者,从近期运作情况来看,采取这种互联网办案方式有三大好处:一是可以追查交叉作案的嫌疑人,挖掘嫌疑人的余罪;二是提高站前警方的形象,表明警方破案的决心和能力;三是为证人、受害人节约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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