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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检察院受理本市首起利用校友录信息诈骗案
      来源:信报  郭莹   2007年06月15日 11时1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刑法刑诉 
 “校友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诈骗”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从校友录内获取事主个人信息,然后冒充事主同学获取信任,随后以看望事主途中遇车祸急需用钱为名对事主进行诈骗。昨天,海淀区检察院受理本市首起利用校友录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3名嫌疑人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诈骗10余起,诈骗金额12万元。

2006年11月7日晚,高某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老同学最近怎么样啊?”高某并没有想到这人是谁,对方便调侃道:“你忙得连老同学都记不起来了?我姓黄,福建的。”这时,高某以为是他在广西的同学黄某,便与他交谈起来。对方称正在唐山出差,第二天上午就来北京,并约好见面时再聊。

11月8日上午,高某的“老同学”并没有与他联系。中午,高某便给对方打了电话,对方却称出了车祸,急需用钱。高某见“老同学”有难,毫不犹豫地到银行按对方提供的账号先后汇去了3万元钱。

第二天,高某发觉自己受骗后,马上打电话报了警。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是福建省人,小学文化程度,2001年6月因诈骗罪服刑期满后一直无业。2006年10月,当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聚在吴某家闲聊时,有人提出现在利用网上的校友录骗钱很容易,于是,3个人决定“照葫芦画瓢”。

为方便实施犯罪,3名嫌疑人购买了大量手机号码,还用虚假身份证办理了多张银行卡,用来收取汇款。他们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诈骗10余起,诈骗金额12万元。

检察机关提醒校友录的注册用户,要避免将较重要的信息公开,如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电话、单位地址等,如在网站提交上述信息,最好设置为非公开状态。另外,对于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要提高警惕,不要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询问,如涉及借钱等内容,更需仔细核实,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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