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制时事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吴爱英:司法行政工作要适应...
·央企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央企...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
·最高检派员赴山西调查黑砖窑...
·公安部决定自2007年10...
·检察机关批捕洪洞黑砖窑包工...
·首部船员管理法规出台 船员...
·中纪委新规锁定职务”便利”...
 — 本周法制时事热点 ———
·农家女被轮奸不满法院判决 ...
·少女吃夜宵被下春药遭强暴昏...
·山东省济阳县数名城管围殴商...
·警方公布“奔驰碾死3岁小孩...
·沈阳:储户在银行遭押钞员枪...
·一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4...
·我国反洗钱效率低下 原因...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方学勇告街...
 
 — 新法速递 ———————
·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
·安徽省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
·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
·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使用管理...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甘肃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劳动争议案白领提出13亿赔偿
      来源:法制网  刘建 胡瑜   2007年06月21日 11时0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案”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上海一名白领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在对簿公堂时,竟然提出了13亿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天价劳动争议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原告13亿元的赔偿请求未获支持。

  蔡先生于2004年9月接受了境外公司的录用担任采购工程师。同年11月,蔡先生与保利费斯公司上海代表处通过中智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正式劳动合同,约定由中智公司派遣蔡先生到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后,保利费斯公司上海代表处与蔡先生解除聘用关系。2005年12月3日,中智公司为蔡先生办理了退工手续。

  因对公司支付的工资持有异议,蔡先生于2005年申请仲裁,后又以中智公司、保利费斯公司上海代表处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保利费斯公司支付年终双薪、奖金、工资差额等共计38万余元。由于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申诉期限,仲裁委员会和一审法院均驳回了他的请求。

  然而蔡先生在上诉时,又额外提出要求保利费斯公司上海代表处赔偿精神损失费13亿元。理由是公司单方面降低劳动报酬,致使其丧失了资金增值机会,并造成其在繁忙的工作中分散精力应付诉讼。由于本案系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蔡先生仅需支付50元上诉费,而对于13亿元的赔偿无需另行支付诉讼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蔡先生一审时已提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劳动法规定的申诉期限,故不予支持。而对于13亿元的请求,由于未经仲裁前置程序,一审中也未提出,不视为上诉请求加以审理。故蔡先生的天价索赔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南京规定农民工工资直接发给本人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北京修改规定:失业保险金将与最低工资脱钩
·哈尔滨起草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
·杭州:诉讼费降低民商案激增 劳动争议案增4.5倍
·北京市一中院集中宣判一批劳动争议案件
·首例通过骨龄鉴定确定童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鞍山中院成立“职工维权合议庭”职工陪审员参审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