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民诉法修正草案应对解决执行...
·
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
·
两部委:九江大桥船撞桥梁初...
·
吴爱英:司法行政工作要适应...
·
央企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央企...
·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
·
最高检派员赴山西调查黑砖窑...
·
公安部决定自2007年10...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最高法已做好出台实施《物权...
·
最高法院确定审理死刑案件基...
·
最高法:各级法院审案时要统...
·
最高法确定2007年法官职...
·
法官自由裁量权不能滥用
·
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缓减免交...
·
最高法院副院长:要大量减少...
·
全国首例:广西法官全身伤痕...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
·
安徽省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
·
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
·
中国自然保护区区徽使用管理...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
甘肃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当前涉嫌药品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试论新形势下反渎工作的新框架
·
论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规范
·
《合伙企业法》的定位与法律协调
·
论国家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的特殊地位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路径考察与制度防范――一种法律视角下的分析与建议
·
公共服务型政府与计划法律制度的建设――围绕“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谈起
·
论企业税收筹划的异化及其理性复归
·
法国刑事和解程序及其借鉴意义
·
刑事调解在欧洲的复兴与发展
更多理论文章>>
上海法院部分案件诉讼费明确 除离婚案件外普降
来源:上海青年报
2007年06月21日 15时3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
诉讼费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昨天(20日)上午,上海各法院立案庭收到了一份由市物价局和财政局共同下发的《关于本市制定部分案件诉讼费用具体交纳标准的通知》。在今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后,上海市部分案件诉讼费的收费终于予以明确。在诉讼费一片普降中,唯独离婚案件收费金额出现了增长。
昨天下午,虹口法院的立案大厅内人流络绎不绝,市民们排着长队,咨询立案的相关事宜。最新的收费标准通知已陆续下发到每个法官手中。记者看到,在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对于每类案件的收费标准原本只是给出一个大致的收费范围,经过物价局和财政局的审核,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现明确了每类案件的交费金额。
大多数案件的诉讼费都出现大幅度的下调,然而令人关注的离婚案件却不降反升,这在《通知》中可谓独树一帜。《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现《通知》规定为每件200元。而在4月1日之前,本市该项收费仅为50元。这次调整后,离婚案件上涨了300%。
“上海法院提高离婚案的门槛,是为了更多地减少夫妻一吵架就上法院闹离婚,浪费司法资源的现象。”据虹口法院的法官介绍,在这几年的司法实践中,承办法官发现,有些夫妻本身感情并无大恙,仅是因为吵了几句嘴,一闹情绪,就交了50元钱来法院打官司。其目的并非为了离婚,仅仅只是希望通过诉讼,能让法官教育对方,买个教训。特别是随着“80后”逐步步入婚姻的殿堂,该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必须通过抬高诉讼门槛来适当缓解此现象,毕竟200元较之50元是贵了很多。希望那些头脑一时发热的小夫妻,打离婚官司前能再斟酌一番。
此外,记者了解到,所有在4月1日之后起诉的当事人均参照《通知》规定进行交费,已交者,法院将遵循“多退少不补”的原则进行退款。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北京法院破惯例刑事被告出庭可不穿囚服穿便装
·
河北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统一对外委托拍卖
·
福建省人大: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
·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河北受欢迎
·
“叫板”诉讼费黑洞的重庆律师
·
杭州:诉讼费降低民商案激增 劳动争议案增4.5倍
·
最高法院规范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办法
·
诉讼费下调怎会导致法院经费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