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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来源:新华网  田雨   2007年07月02日 15时3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 
 “合作社”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国务院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机关,相关人员可前往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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