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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消防局:火灾等级制定有了新标准
      来源:人民网  卞建国 王鹏飞   2007年07月05日 14时0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火灾等级”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昨日从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获悉,按照公安部下发的《调整火灾等级标的通知》,今后火灾等级标准将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新火灾统计标准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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