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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重拳挥向毒品走私 外国毒贩同样处极刑
来源:人民日报
2007年07月05日 14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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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10国中有8国即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越南、缅甸、老挝和泰国,对毒品犯罪实施最高可判死刑的惩罚。其中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对贩毒的打击尤其严厉,也多次因对在其境内走私毒品的外国公民处以极刑而备受国际关注。
印尼法律规定,对生产、加工、贩卖和走私毒品者处以死刑。2002年当时的总统梅加瓦蒂下令成立了警察编制的国家反毒局。截至去年底,在印尼被判死刑的134人中,大部分因触犯毒品法,其中有20多名外国人。2005年4月,9名澳大利亚人因携带8.3公斤海洛因在巴厘岛被捕,其中6人先后被巴厘地方法院和印尼最高法院判处死刑。虽然澳大利亚多次向印尼提出赦免请求,但印尼不为所动。今年5月,这6名被判死刑的澳大利亚人向印尼最高法院提起第二次上诉,但目前看来他们被免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随着近几年印尼吸毒人数日增,印尼政府打击毒品犯罪越来越强硬。现任总统苏西洛曾表示,毒品犯罪是全民头号敌人,绝对不赦免。印尼警方也加强扫毒行动。警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仅今年第一季度,印尼就侦办了4347宗毒品案件。
马来西亚比印尼更靠近“金三角”,因而受毒品之害更深。早在1983年,马来西亚就出台法律,携带15克以上的海洛因或吗啡、200克大麻或1000克熟鸦片,将被处以死刑。该国36%的囚犯都是因毒品犯罪而被关押。马来西亚也是不论外国人还是本国人,只要在马来西亚境内触犯毒品法,一律严加惩罚。在马来西亚的签证上,有一行小字,写着走私毒品将被判处死刑。1986年,两名澳大利亚人因携带170克海洛因,在马来西亚被捕并被判处死刑。尽管澳大利亚和英国政府都来说情,但两人最终还是被处死。为了打击毒品走私,近年来马来西亚与泰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周边国家积极合作,还号召东盟各成员国合作对毒品发起“全面战争”,力争到2015年以前使东南亚成为一个没有毒品的地区。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近日指出,马来西亚禁毒工作还不够有效,贩毒者和吸毒者的人数都在增加,马来西亚政府和禁毒协会以及公众必须紧密配合才行。
与印尼和马来西亚相比,新加坡打击毒品犯罪的手腕更强硬。新加坡的毒品走私法极其严格,年满18岁的任何国籍公民,只要在新加坡境内被发现携带有15克以上的海洛因、30克吗啡或500克大麻,就被强制执行死刑。自1991年以来,已有420多人因毒品走私而被新加坡执法机关执行了死刑。2002年,澳大利亚人阮拓文在新加坡樟宜机场过境时被警方查获携带396克海洛因。他于2005年被新加坡法庭判处死刑。虽然澳大利亚多名高级官员向新加坡政府请求“从宽处罚”,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也先后五次向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提出要求“从轻发落”阮拓文,但最终新加坡坚持将阮拓文处以死刑。新加坡经常展开扫毒行动。从今年5月下旬到6月底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新加坡中央肃毒局共抓获187名毒品走私嫌疑犯和吸毒者,查获大量的毒品和毒资等。
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对毒品走私者处以极刑,一直遭到西方国家和某些国际组织的指责,但3国强调,它们处于毒品来源地和西方消费市场之间的有利地理位置,使它们成为毒品走私的重要通道,国内吸毒人数又日趋增加,因此必须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毒品犯罪。三国要求他国不干涉他们的反毒政策。新加坡驻澳专员曾在澳大利亚媒体上撰文说,新加坡尊重澳大利亚取消死刑的选择,希望澳大利亚同样尊重新加坡对包括贩毒在内的重罪施行死刑的选择。去年9月澳大利亚政府为被判死刑的6名澳大利亚人说情的时候,印尼国家警察总长苏丹托表示,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国家之间应该尊重对方的主权。印尼对本国多名劳工在马来西亚因贩毒被判死刑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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