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北京拟规定餐厅不给发票顾客...
·
高校新生要按班级住宿 原则...
·
警方:提防骗子渗入114 ...
·
国务院已将人民调解法列入今...
·
曹文庄一审判死缓
·
最高法:下半年强化立案和审...
·
赵大程:司法考试工作要树立...
·
周永康:坚决扭转少数农村地...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表决通...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
·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
公安部91号令4月1日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
·
我国将开始修改民事诉讼法
·
物权法草案作出六十余处修改
更多立法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
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
·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200...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
·
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关于外商...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
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浅谈无效婚姻
·
中国的“磨坊”今安在?――从最高人民法院败诉说起
·
浅谈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缺陷及对策
·
国际反倾销对江苏纺织业企业的影响及其法律对策
·
人民陪审员制度初探
·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建立健全五种办案工作机制
·
浅论贿赂案件证据的特点及其收集
·
对视听资料作证的若干问题探析
·
经济法与公益诉讼的契合性分析
·
非监禁刑:文明社会的刑罚选择――以欧洲为视角的思考
更多理论文章>>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新政出台
来源:电脑商情报
2007年07月09日 16时4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
“
信息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第八届中国国际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展览会高峰论坛上,已于6月正式全面启动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新政策成为与会专家的讨论热点,
目前国内整个信息安全状况存在日趋复杂和混乱的趋向:误报率增大、安全投入不断增加、维护与管理更加复杂和难以实施、信息系统使用效率大大降低、对新的攻击入侵毫无防御能力,尤其是对内部没有任何防范。而要彻底解决这些迫在眉睫的问题,归根结底取决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沈昌祥复强调:“我们要改变思维方式,从终端开始防范攻击。把不同信息系统分成不同的安全级别,然后严格按照安全级别所规定的要求,从事信息活动。目前,我国正积极推动这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以最大限度避免系统安全漏洞和低级庸俗内容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
据介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涉及政府机构中多个部门的职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监管级别划分为:第一级,自主性保护;第二级,指导性保护;第三级,监督性保护;第四级,强制性保护;第五级,专控性保护。政府信息安全保护职能部门应当逐级加大安全保护力度。系统主管部门也应按级加强自管、自查、自评力度。
专家们同时指出,分级分类是等级保护的关键。如果信息系统的分级分类不科学,安全保障建设也将事与愿违,甚至可能使我国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面临严重安全隐患。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局人士认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将逐步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到信息安全规划、建设、评估、运行维护等环节,使我国信息安全保障状况得到基本改善。同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施后,我国信息安全厂商的相关产品也应针对等级划分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这对整个安全产业的未来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厦门拟为网络实名制立法 禁止网站匿名发帖
·
江苏出台我国首部软件产业地方法规
·
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
·
信产部出台手机彩屏及摄像头行业标准
·
厦门拟为网络实名制立法 禁止网站匿名发帖
·
江苏出台我国首部软件产业地方法规
·
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
·
信产部出台手机彩屏及摄像头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