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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膝盖上的环保”
来源:现代快报 熊培云
2007年07月10日 11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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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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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条新闻,讲的是蚌埠东部的鲍家沟的村民,奔走呼号十几年解决不了当地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就在两个月前,百般无奈的村民们只好组织起来,当然不是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趁着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前来视察时“紧急下跪”——上百位村民守在村口“跪请政府治污”。
厦门PX化工项目引发市民的恐慌;滇池、巢湖相继暴发蓝藻……今年入夏以来短短一个多月内,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谁也不能否认,中国正在遭受一场严重的生态危机,已经曝出的污染只是冰山一角。来自中国环境监查总站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七大水系五类和劣五类水质占26%。国家重点监控的9个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五类和劣五类水质的就达7个。这意味着现在许多江湖不仅人不能碰,甚至连灌溉的资格都没了。
“中国的污染状况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临界点上。”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不久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解决中国严峻环境问题的最终动力来自于公众的“深度参与”。显然,“深度参与”仅靠民众散兵游勇式的上访和“有组织的下跪”是不行的。
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写入联合国宣言,法国前总理阿兰·朱佩甚至主张将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视为“反人类罪”。哀叹已经徒劳无功,上百位村民下跪,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环保事业在下跪,它无情地揭开中国“膝盖上的环保”的真相。面对那些在上访与下跪间进退失据、无所适从的“权利难民”,中国将如何破解环保困局?
是该转变思路的时候了。政府常讲“可持续发展”,然而具体到治理时难免要“间歇性发作”。诸如“审计风暴”、“反腐风暴”,“审计风暴”甚至还在媒体上收获不少掌声。显然,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就像人工降雨,几炮打上去,即使下了点雨,也不可能打出个物华天宝、山清水秀的气候。
立法无疑是重要的。如今许多国家都已将保护公民环境权的条款写入宪法,中国各类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虽有数十部,却没有一部明确提出要把环境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来保护。当然,即使立了法,环境也不一定会好起来。今日中国,“有法不依”并非罕见之事。很多情况下,法律只是一种普及价值的工具,而非可以诉诸强力执行的规则。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为什么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在许多地方被公然践踏。
我并不认为目前环境恶化是因为中国人缺少环保意识,中国真正缺少的是有效的权力约束与问责。在西方,保护公民环境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如果没有治理好环境,轻则饱受环保团体和社会舆论的质疑,重则可能导致官员的下台。相较之下,中国各级政府大多都把工作重心放在招商引资上,甚至,许多地方的环保官员都要交招商引资的作业。
所谓“谁抓住了环保官员的饭碗,谁就抓住了环保官员的脑袋”,由于地方环境保护由各级政府负责,基层环保局的人事权和财务权都在地方政府手上,而环保总局对各地环保部门只有业务指导的关系,所以,环保部门通常不被污染企业放在眼里。糟糕的是,即便是这么一点小权力,部分环保官员还要提着它去换肉吃,结果是环境没治理,治理环境的权力却先被污染了。如此情景,真可谓“出师未捷权先死”,“陪了环保又折官”。
亚里斯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亚当·斯密说,人是有理性的经济动物。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面对种种环保灾难,我们更能深切体会“人是生态的动物”——因为生态是一切权利的根本,因为大树曾经为人类撑起的天空,随着森林的消失正在坍塌。
显而易见,在这场危机面前,中国需要规范或重建有关环保的权力规则,同样需要一场始于民间的绿色公民运动,无论是环保部门、组织,还是公民,都应该在这个关键时刻站起来,告别“膝盖上的环保”,真正把环保当作一项有希望的、可持续的事业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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