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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我国的劳务派遣办法存在着根本性改革的必要
      来源:人民网   2007年07月12日 14时5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劳务派遣办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7月11下午,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就“实施‘走出去’战略”接受中国政府网的专访时说,我国的劳务派遣叫对外劳务合作,而不叫劳务输出。但现行的劳务派遣办法已经经过20多年的历史,伴随着经济活动产生,确实存在着根本性改革的必要。

  陈健指出,现在有一些供人单位在招收劳务人员时,背着外经公司向劳务人员乱许愿、乱收费、乱操作,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思想混乱,待遇不公,心绪不平,严重影响了在外项目的实施。这些问题确实是客观存在的。

  陈健说,应该指出,我们国家的对外劳务分成两块,一块是成建制的、有组织的派遣,这是对外劳务合作。另一块是个人公民到境外求得就业,这是个人行为,当然也是通过一些中介去派遣。中国为什么叫对外劳务合作,而不叫劳务输出呢? 是因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的就业问题不能转嫁给别人去解决,所以我们的劳务合作并不是以输出劳务为目的的,是因为中国有一些大的投资项目、一些大的工程项目,而在当地又找不到合适的劳动者,是伴随着经济活动产生的一些劳务,所以称为劳务合作。

  陈健说,我国现行的劳务派遣办法已经经过20多年的历史,确实存在着根本性改革的必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因为更多的企业要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合作,难免出现这些问题。现行国内选派体制以及外派形式上都有改进的必要,因此,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这方面的调研,提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改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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