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来稿选登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国家将立法解决农村集体用地...
·北京规定自持档案人员可参加...
·北京将出台首个行政处罚自由...
·甘肃:开工前部分工程款“押...
·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发布
·形形色色“关系骗子”猖獗 ...
·法院:司机伪造驾照 出租车...
·“福寿螺”案再次开庭 蜀国...
 — 本周来稿选登热点 ———
·试论农村非法买卖土地问题的...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若干问...
·关于正确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
·应允许农村宅基地自由转让—...
·马成福——论刑事被害人国家...
·陈红元——关于正确调处理社...
·张水学 刘杨萍——未成年...
·浅析检察机关后勤管理机制—...
 
 — 新法速递 ———————
·安徽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
·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北京市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
·农业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物...
·江西省品牌发展资金管理暂行...
·济南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董正伟——如何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07年07月12日 15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劳动者”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工伤,疾病、残疾等情况下获得社会物质帮助和救济的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的基本权益。然而,最近一项数据显示全国城市劳动者中有25%的人什么社会保险也没有,这个数据应当是一个保守的数据,而且这个数据还在逐年不断攀升,它反映的不仅仅是一些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保障问题,而是潜藏着巨大的社会矛盾问题,这说明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设计到实施都是存在重大的缺陷和不足,也许是和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不相协调匹配!如何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每一个劳动者的晚年生活保障是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环节。

  自从国家在改革开放90年代开始推行社会保障制度以来,社会保障由过去传统的国家完全负责转变为个人、单位、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的方式和法律制度。当时国家的理由是国家全部负担财政支出包袱沉重,社会保证制度的最终受益人是个人,而劳动者是为单位工作的,所以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三方负担比较科学合理。这个理由在理论上是没问题的。但是实践中,我们的单位和企业能完全认同和执行吗?

  在刚开始全国大部分是国有或集体企业,面临着改制转型,企业的员工流动性不强。因而大多数国有集体企业对本企业的员工执行交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和制度贯彻较好。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民营经济的数量逐渐占据上风,新的就业人群不断增加,劳动者流动性加快加强。这样很多人尤其是刚就业的人员和流动人员就逐渐的不再缴纳或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了。而且随着不断增加的就业人口,不缴任何社会保险的人员熟练还在继续增加,这样下去是个极其危险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信号。

  为什么这么多人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呢?难道他们就不担心自己将来嘛?通过调查不难发现、不缴社会保险的人群主要有以下一些情况和表现:一是私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能很好的按时为聘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他们多在照片员工是说明社会保险自己缴纳或者干脆不讲。甚至是在合同中写明工资中含社会保险费等等手段,当遇到国家监察时谎报员工人数、或者声称员工已在别处交过了,而相关机构也不深究。这样他们很容易过关;

  二是流动人员很难缴纳社会保险。流动人员为了能很快找到工作,在和企业谈报酬是不敢谈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问题。企业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都闭口不谈,或者是流动人员频繁的跨地区流动社会保险在流动中无法缴纳、或权益不能得到企业的尊重或认可;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或学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很多人急于找工作没有社会保险意识。而企业又不主动的承担这样的义务或责任,这是社会保险没有缴纳人数中上升最大的一块。而且还在继续,因为每年有几百万的大学就业人数;

  四是整体上我们国家的是劳动岗位不足,就业人口压力巨大。企业因此在劳动力形成了绝对的优势,那就是求治者如果不满意企业的待遇,企业可以随时辞退。所以求职者或劳动者丧失了和企业公平谈判的形势地位。这种优劣形式的存在使劳动者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法律平等地位和权益。这些就是国家经常监督也没办法。企业可以说我们所招人员是试用期,随时可能辞退;

  五是对流动人员来讲生存问题大于社会保险问题。流动人员经常是在失业、等待、再就业的过程中循环,没有能力上社会保险;另一方面社会保险的手续繁琐,对一个在大城市流动或者跨地区流动的人员来讲,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找到相关管理机关。流动人员工的权益被企业不断侵害。好比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在公共汽车上被陌生男人摸了一下胸部和腿部,这是性骚扰。但是这种情况下很多女孩子是无法言语的,也是羞于开口的。就是说很多法律制度的存在它的价值仅仅是向人们宣示了国家对某项权利的法律保护和尊重。但是不是说任何情况下都能用法律保护和实现这种被侵犯权利。

  人事部的一项数据显示今年我国大学生新增毕业人数是22%,但社会需求下降22%。这一升一降就是44%。这些数据还不包括一些水分,这种情况还在继续延续和发展,因为我们的大学还在不断的扩招。而一些女大学生已经不堪学习经费的压力和就业的压力过早的在学习阶段开始卖淫,或作别人情妇、二奶。这些大学毕业生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就业压力,社会保险根本无从谈起也不敢和企业谈起这方面的待遇。这些客观现实的存在是政府制定、设计社会保险制度所始料未及的。也不是说通过简单的法律手段所能解决的,那么只有改变我们的现有社会保险制度来解决了。

  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迈上三万亿元新台阶。而且还在逐年增加,经济总量是庞大的,财政收入也在不断的攀升。可以说是国富了。但是,面临着严重的贫富差距来说,大多数民众是民弱的。我们国家一直执行的是33%的企业所得税和相关的流转税,以及高到45%的个人所得税,总体看我们的税负是偏重的。

  不但如此,我们的行政管理机关的日常管理中处处都有收费项目,至少也是工本费收取。管理就是收费这早已是行政机关的真实写照。如果我我们的国家继续的国富下去,民众继续的贫困下去,很多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解决,社会能够长治久安吗?既然我们一贯说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谁受益受负担。所以面对着社会保险领域的严重问题和挑战,改革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由国家全面负担劳动者社会社会保险是最好的办法。

  每个人,每个企业都在劳动中和消费中为国家上缴了不少的税收。西方国家全面负担劳动者社会保障费用已不是少数了,我们很多时候经常在讲和西方接轨,这方面就不能吗?总之,今天中国社会保险领域内的问题,如果不正视、不解决,绝对是将来经济发展最大的又一个危机。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必须依靠改革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来实现。

  【作者介绍】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我国的劳务派遣办法存在着根本性改革的必要
·解读劳动合同法:亿万劳动者维权的“利剑”
·河南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乙肝辞退劳动者
·内蒙古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将实施
·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强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