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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闫傲霜:新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平抑制房价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2007年07月16日 15时2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土地房产 
 “房价”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广州经济适用房可租方案虽仍在酝酿中,但其中透露出的信息具有积极意义:体现了政府对低收入者、工薪阶层住房问题的长线、连续性保障,而且这种保障方式能够起到确保公平与抑制房价的双重作用。

  今年两会,我提出“政府要建设一个住房保障的体系,分层次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用廉租房保障贫困人群住房,用可租的经济适用房保障低收入者、工薪阶层住房,用可售的经济适用房保障中等收入者住房。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在建设针对贫困人群的廉租房,以及向中等收入者出售经济适用房。可以看出,保障低收入者、工薪阶层的住房仍是一个政策与实践的空当儿。

  广州方案里透露出“新社区”概念,这个社区内将有可租、可售两种经济适用房,除了供给低收入人群,还可进行拆迁安置,应该说这种住房保障的方向是我们所希望的。

  “新社区”将廉租房的租价划分不同档次,根据住房者收入状况的变动进行动态调整(增加或减少),并建立退出机制,这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在租赁而非购买的前提之下,可以作出的政策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以让购买者获得产权的方式保障其住房的话,退出机制便难以建立,无论购买者今后的收入水平达到多高的层次,都依旧享受着政府对中低收入以下人群的住房保障政策,这是有失公平的。而在广州酝酿出台的新规中,政府以提供低价可租经济适用房的形式保障市民住房,能够确保财力全部用于中低收入者这一人群,体现了政策的公平与延续。当然,在实施这一政策之前,政府要慎重研究供需关系、政府财力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和保障性住房的流转方案。

  用廉租房保障贫困人群住房,用可租的经济适用房保障低收入者、工薪阶层住房,用可售的经济适用房保障中等收入者住房,建立起这样的立体式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后,买房的人会减少,这本身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商品房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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