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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车船税草案 小客车保持不变
      来源:京华时报  郭爱娣   2007年07月17日 08时4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 
 “车船税”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昨天,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延期四天征求意见正式结束。市法制办整理市民意见并经研究后确定,摩托车车船税为120元,微型客车车船税由360元降至300元,小客车不变。该调整草案还将上报北京市政府,经讨论批准后才能最后确定。

  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昨天上午,法制办共收到6960多条网友意见。这充分反映了市民对车船税的关注,以及对政府立法、规章制定的参与意识。

  该负责人还透露,征求意见稿曾规定,摩托车车船税为180元,微型客车为360元,小客车为480元。市法制办经过充分考虑和分析之后,对原有的草案进行了调整,将摩托车的车船税降为120元,微型客车降到300元,小客车保持不变,仍为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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