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北京:300路和9路公交车...
·延安一起“空中飞油”案:“...
·网游防沉迷系统运行 无此系...
·北京调整车船税草案 小客车...
·青少年体育将有法可依 《全...
·物业税短期难出台
·北京通过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
·四川:骑自行车时打手机要罚...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房...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广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
 
 — 新法速递 ———————
·北京市市级引导科研公用经费...
·长春市市地方税务局“缴税一...
·淄博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商务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商务...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贯...
·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
·淄博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北京行政处罚中同案异罚现象将不在
      来源:京华时报  郭爱娣   2007年07月18日 10时3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工商行政 
 “行政处罚”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面对同样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有时会开出数额不同的罚单,这种“凭心情”造成的“同案异罚”的现象将有望避免。昨天,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透露,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已获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该办法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种类、幅度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城管、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要根据该办法制定相对应的、不同档次的处罚标准。也就是说要把原来划定的处罚档次细化,并要向社会公布。如果各部门不制定自己的细则,随意处罚将被追究行政责任。

  办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主动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而对于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实施违法行为,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则可从重处罚。

  链接: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由裁量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2.选择行为方式;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4.对事实性质认定;5.对情节轻重认定权;6.决定是否执行。

  标准可减少处罚随意性

  北京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表示,处罚有“尺”可依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但行政处罚幅度又不可能对每一种处罚行为都规定得很具体,比如根据有关法规,散发小广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以30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那么具体执法中到底罚款多少,如何合法又合理地行使处罚权,这就是此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要解决的问题。

  周继东表示,这个原则性的标准旨在细化统一处罚尺度,从源头上防止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处罚的随意性,是给行政自由裁量权立了个“规矩”。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 法辩“教授嫖娼案”
·董正伟——关于立法规范“劳动教养”措施的意见
·张明华——反歧视的经济法路径分析
·北京通过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淄博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北京将出台首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海关总署解读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