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北京明年将取消或停收10项...
·发改委要求:企业行业不得串...
·国务院拟定不管消费者要不要...
·公安部拟将家庭暴力案件作为...
·湖北省人大新规界定五种方式...
·沪首次发布农民工工资计价指...
·检察机关垂直领导有望加强
·首例海底盗油主犯被判死刑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房...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3月...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 新法速递 ———————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
·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北京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乡村清洁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
·卫生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
·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深化文化市...
·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
·安徽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北京规定重大食品问题须倒查政府责任
      来源:京华时报   2007年08月01日 10时1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食品医药 
 “食品问题”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今后,若出现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四种情况时,除了制售者须担责外,属地政府也将被倒查,并追究其责任。昨天,市食品办发布《北京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倒查及追究办法》,即日起实施。

  到底如何倒查并追究属地政府的责任?依据该办法,一旦出现四种情况(见附件)的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负责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工作,并会同监察、公安及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责任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如果出现了死亡病例,检察机关也应参与调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将确定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在事故调查报告未得到政府批复前,调查组成员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将调查情况向外界公布或透露。

  若对食品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导致事故责任无法查明的,调查组将追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问题食品:“货卖一张皮”还能走多远?
·蜀国演义酒楼出台福寿螺新赔偿方案 4种情况拒赔
·回良玉:抓好副食品生产供应 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