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业界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吉林首批人形电子警察长春上...
·
超过30人上访县区领导必须...
·
湖南规定人大代表妇女比例不...
·
成都将撤县建区尝试乡镇党委...
·
最高法:全国法院走出特色鲜...
·
审计署:部属单位依托部门权...
·
我国出台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
·
北京规定重大食品问题须倒查...
— 本周业界评论热点 ———
■
·
一位实习律师的真实体验:一...
·
律师支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
律师业之天堂与地狱
·
律师答疑:2006十大经典...
·
律师评说:《物权法》与“最...
·
律师如何面对市场?律师的竞...
·
律师,你都做了些什么?
·
实习律师:成长中的烦恼
更多业界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青海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
无锡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
·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经...
·
昆明市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
·
北京市公路条例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浅议行政许可项目的确定
·
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下)
·
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上)
·
论我国刑法中暴力行为的特征
·
卡拉OK音乐版权纠纷的法律思考
·
论我国侦查程序规则的缺陷与完善
·
司法权在何种意义上不存在
·
检察侦查权的行使――兼论检察官的职业化
·
刑事诉讼中的视听技术作证初探
更多理论文章>>
庭审时法官不得打断律师发言
来源:大江网 王俊华 夏欢
2007年08月03日 14时3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
法官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
律师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一般不得打断律师发言,不得盛气凌人或使用侮辱性言词。”日前,南昌中院修订出台了尊重律师依法执业新规,意在转变审判作风,尊重律师依法执业,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近日,南昌中院院长赖永芳和部分业务庭庭长走访了部分律师事务所,随后,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南昌中院修订出台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尊重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7月11日开始施行。
据了解,修订后的《规定》共21条,从律师阅卷、提交材料、开庭审理、送达文书、申请举证等多方面,对法官提出了尊重律师依法执业的具体要求。该《规定》明确提出,法院应当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材料流转中心或指定专人负责律师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收到后应出具收条,加盖印章;对律师依法提出的调查证据的申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法官不得推诿、拒绝;对法院已确定开庭日期的,若律师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经申请,法官在不影响审限的情况下,应另行安排开庭日期;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一般不得打断律师的发言,应当礼仪规范、态度诚恳,举止得体,用语文明,不得盛气凌人或使用侮辱性言词。
法院有关人士指出,该《规定》的修订出台,不仅进一步方便了律师参加诉讼,更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律师依法执业的尊重,对促进法官与律师的正常交流沟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胡金华律师对此认为,南昌中院这一规定彰显法治的进步,保障了律师的权利,将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促进司法公正。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上海推出“律师展业贷款” 最高50万
·
方便面集体涨价 河北律师上书发改委
·
北京朝阳法院执行遭暴力围攻 法官被砸昏
·
美国法官判3名嫖客在法院门口扮小鸡
·
上海推出“律师展业贷款” 最高50万
·
方便面集体涨价 河北律师上书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