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南省益阳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南南县人民法院从构建和谐的高度,积极探索刑事审判规律,2005年1月至今年6月,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6件554人,只有10件16人提起上诉,上诉率均为2%。今年所结案件无一件上诉、抗诉,罪犯服判率达100%。
南县法院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现了有机统一,其主要经验有四:一是找准盲点,做好审前法律解读。针对被告人大多不懂法、容易产生对抗心理的特点,该院主审法官查阅案卷后,及时向被告人解读相关法律知识,使罪犯放弃对抗心理,认罪悔过,73名被告人在开庭前主动认罪服法。宣判后,无一人提出上诉;二是锁定事实,突出重点,击溃侥幸防线。针对一些被告人企图不认罪或避重就轻的心理,则精心组织庭审,锁定犯罪事实,抓住犯罪关键情节,击溃其企图逃避处罚或寻求轻判的侥幸心理防线,促其认罪服判;三是剖析焦点,明晰法理,加强裁判文书的针对性和说理性;四是分解难点,情法共融调和纷争。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尖锐对立的特点,为化解纷争,服判息诉,该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减少双方民事赔偿调解时的对抗心理;把握好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将是否积极主动赔偿作为对被告人量刑的重要情节,促使被告人积极主动地赔偿受害方损失。近三年来,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已赔偿到位的占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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