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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订农药条例 期望半年完成立法建议
来源:中新社
2007年08月03日 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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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今天表示,将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的基础上,制订更全面和清晰的法例,监管农药残留的标准;并期望在半年内完成立法建议,提交立法会。
该局今日回应环保团体要求加快订立全面食物安全法例时重申,正草拟新的《食物安全法》,规管禽蛋、注册食品进口商和经销商,以及强制业界回收问题食物及影响健康的食物。
卫福局发言人表示,一待立法规管后,所有进口食品,包括蔬菜均须经注册进口商入口,非经注册进口商入口即属违法。
新法例的具体内容,预期在二零零七至二零零八立法年度提交公众讨论,在收集公众意见后将提交立法会。
香港《食物安全法》将把食用安全风险较高或广受市民关注的食物,包括饲养水产、蔬菜和水果等食物纳入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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