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吉林首批人形电子警察长春上...
·超过30人上访县区领导必须...
·湖南规定人大代表妇女比例不...
·成都将撤县建区尝试乡镇党委...
·最高法:全国法院走出特色鲜...
·审计署:部属单位依托部门权...
·我国出台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
·北京规定重大食品问题须倒查...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房...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3月...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 新法速递 ———————
·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听证暂行...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劳...
·青海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香港将订农药条例 期望半年完成立法建议
      来源:中新社   2007年08月03日 16时4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产品质量 
 “农药”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香港特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今天表示,将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的基础上,制订更全面和清晰的法例,监管农药残留的标准;并期望在半年内完成立法建议,提交立法会。

  该局今日回应环保团体要求加快订立全面食物安全法例时重申,正草拟新的《食物安全法》,规管禽蛋、注册食品进口商和经销商,以及强制业界回收问题食物及影响健康的食物。

  卫福局发言人表示,一待立法规管后,所有进口食品,包括蔬菜均须经注册进口商入口,非经注册进口商入口即属违法。

  新法例的具体内容,预期在二零零七至二零零八立法年度提交公众讨论,在收集公众意见后将提交立法会。

  香港《食物安全法》将把食用安全风险较高或广受市民关注的食物,包括饲养水产、蔬菜和水果等食物纳入规管。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回良玉:抓好副食品生产供应 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质检总局:中国全群扑杀从美国进口的不合格信鸽
·广东司法鉴定为食品安全护航 一元可测农药残毒
·农业部:6家企业假劣农药产品登记证被吊销
·湖北立法禁止在农产品生产中使用剧毒农药
·天津颁布《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