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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要求妥善安排城市低保家庭生活
      来源:新华社   2007年08月09日 09时4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工商行政 
 “低保家庭”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就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积极化解猪肉等食品类价格上涨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影响等有关问题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应高度重视近期猪肉等食品类价格上涨对城市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低保补助水平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强调,各地应确保城市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给予补助。在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各地要积极推进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保证补助资金8月底之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针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通知要求各地通过临时救助的方式,对因物价上涨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救助,救助金额和救助期限由地方自行决定,所需资金主要由省级财政负担。

  通知最后指出,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物价波动情况,综合考虑物价波动对低保对象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规范低保范围和标准,做好低保政策与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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