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法?
·铁道部将建立火车晚点考核制
·说声“对不起”起价80 道...
·六十人被判刑 山西黑砖窑事...
·国家质检总局称食品企业将全...
·建设部:廉租房覆盖范围将扩...
·胡星案12个行贿者将受审 ...
·“纸包子”假新闻炮制者因损...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中央要求合理确定公务员津贴...
·国家多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
·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
·全国人大:物权法不保护用不...
·信息产业部:手机单向收费将...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者病假克...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农业部部长:物权法强化保护...
 
 — 新法速递 ———————
·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
·山西省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督...
·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储蓄存款利息税15日起按5%征收 银行客户爆棚
      来源:法制网  陈晶晶   2007年08月16日 09时3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 
 “利息税”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根据国务院7月20日发布的修订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自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起减按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提醒广大储户,并非8月15日以后结付的利息统一按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而是对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按政策调整前和调整后分时段计算,并按照不同的税率计征利息税。

  据介绍,2007年8月14日前(含当日)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利息税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免征利息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利息税具体计算方法,则是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于外籍人员的储蓄存款,属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的利息所得,按照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征收利息税;属于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的利息所得,根据国民待遇原则,我国与该外籍人员的母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高于此次调减后的税率的,应适用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
·《福布斯》称中国税负居世界第三 国税总局驳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利息税计算具体方法
·人大常委会正式授权国务院:视需要停减征利息税
·再审利息税是税收民主的示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授权国务院停征或减征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