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检察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成都诞生首家零首付注册资本...
·
广东修改地名管理规定 地名...
·
储蓄存款利息税15日起按5...
·
物权法破产法等司法解释有望...
·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法?
·
铁道部将建立火车晚点考核制
·
说声“对不起”起价80 道...
·
六十人被判刑 山西黑砖窑事...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最高检察院发布刑事赔偿新标...
·
云南省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处理...
·
最高检察院提出:轻微刑事案...
·
黑龙江省检察院加强领导干部...
·
山东即墨市检察院:专题研讨...
·
最高检察院今年将重点完善五...
·
一名检察官的办案札记:我放...
·
四川省检察机关部署作风整顿...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
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论行政干预房价的必然性
·
在运用先行登记保存与查封、扣押时须注意的问题
·
浅谈药品监管过错责任的追究
·
两百家连锁美容店肖像权争议之我见――兼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商榷
·
民事抗诉案件中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对法律认识和适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
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之我见
·
浅谈家庭暴力的救济
·
当前农村人员刑事犯罪的调查分析
·
从雅典奥运会看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决――谈对兴奋剂使用者的处罚
·
加强药品处罚案件核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更多理论文章>>
最高检察院:对轻微犯罪不起诉不会纵容犯罪
来源:新华社 李薇薇
2007年08月17日 10时1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
轻微犯罪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
不起诉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中,对5种轻微犯罪行为不起诉的明确规定,成为最令人关注和议论的部分。
新不起诉规定与现行刑诉法规定没有实质不同和冲突,只是对原有原则性规定进行明确细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文件对于5种可以不起诉的轻微犯罪行为情形的列举,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不起诉的规定并没有实质的不同或冲突,而只是对原有原则性规定的明确和细化,并且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起诉进行了明确的范围界定,不会造成纵容犯罪的现象发生。
对5种轻微犯罪情节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是要有两个前提条件的
“如文件中规定的5种犯罪情节轻微之一的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这并不是说因为生活无着而实施盗窃等犯罪都可以不起诉,除了此条规定中的‘偶然’、‘轻微犯罪’、‘人身危险性不大’等限定外,我们还应注意到在文件中,对5种轻微犯罪情节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还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二是要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关于案件的起诉标准和不起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就制定了文件予以规定。这一次的修改是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主线,遵循严格依法、全面把握、区别对待的原则,使检察机关更好依法行使起诉权和不起诉权。
规定的5种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是为真正做到该诉则诉,可诉可不诉的则不诉
“将刑事诉讼法中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等原则性规定,具体落实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犯罪中的一般参与者等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规定,能够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各级检察机关准确掌握适用不起诉的标准,以真正做到该诉则诉,可诉可不诉的则不诉。”这位负责人说。
不起诉并不等于不处理、不惩罚,拘留、劳教等行政处罚同样可以有效震慑轻微犯罪
此外,对于有关对轻微犯罪不起诉是否会导致纵容犯罪现象的发生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不起诉并不等于不处理、不惩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手段,同样可以有效震慑轻微犯罪。”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不服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时,也可提出自诉。这一规定既保留了受害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也可构成对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同时,在新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中,还规定了6种“不起诉错误”的情形,构成了对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的质量评价标准。“在这样的标准约束之下,各级检察院将会慎重行使不起诉权。”这位负责人说。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重庆合川检察院与西南大学共建“检察·心理科研实习基地”
·
浙江天台:招标征询检察院
·
检察机关对轻微犯罪不捕不诉并非无底线的放纵
·
郑州检察机关批捕案件试行“风险评估”制
·
最高检:五种情形依法不起诉
·
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有新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