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司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成都诞生首家零首付注册资本...
·广东修改地名管理规定 地名...
·储蓄存款利息税15日起按5...
·物权法破产法等司法解释有望...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律师法?
·铁道部将建立火车晚点考核制
·说声“对不起”起价80 道...
·六十人被判刑 山西黑砖窑事...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最高检、最高法提出改革司法...
·司法部公布2007年国家司...
·司法行政徽章启用(图)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河南省第二所女子监狱通过初...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二...
·肖扬:不以司法效率换调解率
·司法部:领导配偶子女从业登...
 
 — 新法速递 ———————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安徽加强民调建设 每个市要确定一个县区搞试点
      来源:法制网  李光明   2007年08月17日 10时3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调解”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上获悉,为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创新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安徽省司法厅提出在巩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适应区域性、行业性、行政接边地区纠纷调解工作的需要,大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建立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调解机构。

  安徽省司法厅把人民调解定位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据此,安徽省司法厅要求各地要不断创新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巩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适应区域性、行业性、行政接边地区纠纷调解工作的需要,大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建设;每个市都要至少确定一个县(区)开展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工作和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调解机构。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有关法律教学、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人员,建立人民调解专家人才库,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改善人民调解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

  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认为,在继续做好各类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据了解,今年以来,安徽省各级调解组织,加大了对群体性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调处力度,全省共调处纠纷6131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15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919件。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法制日报》宣传工作会议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近30万人 增幅为5.7%
·风清气正促和谐 ——青岛市莱西法院作风建设纪实
·梅列法院少年法庭“圆桌审判”体现法官爱心
·吸纳律师进调解领域
·罗干: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肖扬: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
·吴爱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