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国家税务总局:盐产品消费税...
·专家称反垄断法征求意见稿已...
·最高检介入凤凰塌桥事故调查
·方便面价格同盟被查 为行业...
·成都诞生首家零首付注册资本...
·广东修改地名管理规定 地名...
·储蓄存款利息税15日起按5...
·物权法破产法等司法解释有望...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房...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3月...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 新法速递 ———————
·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
·广州市门楼号牌管理规定
·辽宁省信访条例(2007年...
·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
·农业部关于印发重大植物疫情...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江苏镇江规定35类食品不许私自调价
      来源:江南时报   2007年08月20日 09时2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计划物价 
 “食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调价”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日前,镇江市物价局召集商业协会、副食品协会、餐饮业协会、食品公司、农贸批发市场、大超市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就进一步加强食品类市场价格监管进行价格政策提醒。

  座谈会上,镇江市物价局提醒经营者之间不得有相互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的行为;不得有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等。同时,镇江市物价局宣布,从8月13日起,对市区大润发、北京华联、上海农工商、世纪联华、苏果、万方、新大星、恺源旅游等8家大型超市所销售的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豆制品等5大方面35类食品价格及销售情况实施动态监测,任何原因造成这35类食品价格需要上调的,都必须事先向该市价格部门报告。镇江市物价局强调,出现流言传播、排队抢购、销售量明显变化,脱销断档等异常征兆时,超市须及时向价格部门报告。

  8大超市、协会和批发市场的代表认为,这次价格政策提醒十分及时和必要,并积极表态大力支持政府工作,稳定市场价格。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工作的...
·问题食品:“货卖一张皮”还能走多远?
·蜀国演义酒楼出台福寿螺新赔偿方案 4种情况拒赔
·发改委官员:1300种药品将调价 医保目录扩容
·安徽省出台规定:垄断产品未经成本监审不得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