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晴雨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口多,纠纷成诉率高,案件复杂,每年要审结近万起案件。2003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万余件,所办案件均实现了“服判息诉率高、信访申诉率低、上访案件全部归零”的目标。
是什么“良方”让他们取得如此的成绩?
化“简”为“繁”堵源头
“涉诉信访绝大多数因案件而产生,办案公正了,效率上去了,为民做好了,形象树立了,也就堵住了信访源头。”这是东港区法院院长王道新经常教育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该院坚持从点滴做起,严把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关,狠抓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为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找到了治本之策、清源之举。
该院一是推行“三查二评一追究”制度。“三查”,即审查已结案件,由案件审判质量评查组对已结案件进行百分制打分,每月进行通报;审查上诉发回改判和再审改判案件,一案一查、一案一析,每半年向院党组书面汇报;审查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对符合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经立案庭复查后,符合再审条件的依法提起再审,依法纠错。“二评”,即半年评比一次优秀法律文书,半年评比一次庭审质量,量化打分,公示结果,公开讲评。“一追究”,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推行“五禁五不为”,即禁止开庭着装不规范,禁止逾期开庭,禁止开庭时接打电话,禁止任意休庭,禁止合议庭成员缺席;不为追求效率而缩短被告答辩期,不为追求形式合法而虚列合议庭成员,不为追求调解率而久拖不决,不为追求当庭宣判率而仓促下判,不为减少上诉率而曲意迎合当事人;三是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设立导诉员,发放诉讼“明白纸”,简化立案手续,推行多元化便民立案方式;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进行司法救助。五年来,先后为困难群体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6万余元。
化“繁”为“简”解纷争
实践中,该院认识到,有些案件虽然看起来复杂,其实如果抓住焦点,以解决纷争和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为目的,便会化繁为简,水到渠成,顺畅地解决问题。
去年10月,安徽某运输公司与河南某汽运公司两家的车辆在日东高速公路日照段发生追尾事故。由于需要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安徽某运输公司一辆价值50余万元的豪华大巴被扣留在高速公路管理处数月,当事人非常着急。案件诉至该院后,立案庭人员考虑到当事人均在外地,为减少营运损失,化繁为简,快速立案,及时将案件移交到承办庭。第二天,在运输公司交纳了保证金后,随即裁定解除强制措施,将大客车放行,投入正常营运。20天后,经法庭调解,双方当庭和解。事后,安徽某运输公司给法院送来锦旗——“化繁为简,平等保护”。
该院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倡提速结案,实行缩短办案期限奖励措施;加强审限管理,采取人与微机的双重监控措施,及时跟踪督办案件。近年来,90%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期限不足1个月,多年来未发生一起“超审限”案件。
变“上”为“下”解民忧
该院立足基层,前移“关口”,转变作风,由群众上访反映问题,转变为领导下访解决问题。实行院长接访制度,确定每月1日、15日为院长接待日,雷打不动。院长还不定期到当事人家中回访,耐心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限时答复。2003年至今,该院领导带领法官先后走访当事人共160余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解除上访隐患40余人次,解决问题60个,答复问题96件次。
家住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的残疾人左某与所在村委会因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因其无证据证实,被法院判决驳回了诉讼请求。左某及其母李某不服判决,多次到法院申诉,表示若处理不好,将到北京上访。对这起“分外事”,他们并没有丢下不管。王道新院长亲自带队,从解决李某母子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出发,先后三次到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最后村委会按照老户村民待遇为左某规划宅基地一处,并给予母子俩适当生活帮助。李某感动不已,动情地说:“是院长接访帮俺解决了大难题。”
变“下”为“上”成合力
要解决信访问题,单依靠法院力量远远不够,必须整合社会力量——这是该院党组不谋而合的共识。在信访工作中,他们积极依靠驻地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形成了解决信访问题的强大合力,有效化解了大量案件。
刘某与某镇政府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镇政府每月补助刘某生活费100元。后刘某认为补助款过低,多次到法院申诉。该院高度重视,专门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政协、妇联、信访局领导参与旁听。经听证核实和调查取证,认为其申诉无理,予以驳回。考虑到刘某因患小儿麻痹症,腿脚有残疾,生活非常困难,该院将案件向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报告,并联系民政、妇联等部门,经多方协调,为刘某解决了城市低保问题(180元/月),刘某的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
就是这样,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着“少发生、事解决、法到位、情到位”原则,走对了信访工作“这步棋”,真正把矛盾消化在了初始、解决在了基层,受到了驻地党委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该院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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