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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南:法律文书送达抗洪一线
      来源:检察日报  张文青 盛辉 刘冠   2007年08月23日 10时2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本报讯(张文青 盛辉 刘冠) 近日,安徽省阜南县洪河桥镇许寨村陈某等3名村干部涉嫌贪污一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可3名取保候审的嫌疑人都还在抗洪一线奋战,如何给他们及时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阜南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亲自来到了抗洪一线。

  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和义务。可陈某等人却因为是村干部,被当地党委安排在了防汛抗洪的第一线。

  “嫌疑人正在抗洪一线,如果用通常的邮寄方式送达文书,恐怕诉讼会被耽误了。抗洪期间情况特殊,时间难以保证不说,资料也极易丢失或损坏。”一位办案人员说。“那咱们亲自送过去吧,这样最保险。”有人提议。

  这个建议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就这样,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使他们能继续参加防汛抗洪工作,当天,办案人员冒着大雨,驱车30多公里,辗转到达了洪河岸边的许寨村,很快找到了正在参加抗洪工作的3名犯罪嫌疑人。

  “安心工作吧,防汛抗洪是当务之急,讯问时间我们将会视汛情另行通知的。”接过检察官冒雨送来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等法律文书,3名嫌疑人备受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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