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案:如何...
·减量化 再利用 资源化 我...
·方便面涨价引起最高立法机关...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面...
·北京10月1日开征新车船税
·全国首例苏丹红辣椒案在重庆...
·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举行 ...
·全国住宅工作会议今天召开 ...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中央要求合理确定公务员津贴...
·国家多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
·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
·全国人大:物权法不保护用不...
·信息产业部:手机单向收费将...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者病假克...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农业部部长:物权法强化保护...
 
 — 新法速递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
·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湖北省司法鉴定社会监督暂行...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
·组建数字电影(中档技术)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
·西安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
·昆明市《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我国2011年起将禁止烟草广告及促销赞助活动
      来源:新华网  舒静 郭莹玉   2007年08月28日 08时5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其他主题 
 “烟草广告”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中国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报告会27日在广州举行,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表示,中国将在2011年1月起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

  许桂华以“中华烟”为例说明应严肃对待烟草广告。她说,“中华烟”在出口加拿大时,包装采用整版的恐怖图示;在中国销售时,却只有“吸烟有害”的字样,这是对国人“轻描淡写、隔靴搔痒”。

  许桂华说,我国在控烟方面的工作比较滞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地方立法存在问题颇多:立法城市数量少,地级以上城市仅占总数的45.7%;禁止场所局限,仅限于影剧院、歌舞厅、图书馆、会议室;法律条款限定模糊,可操作性差;行业规定缺乏强制性,执法主体不明确。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公约。经全国人大批准,2006年1月,《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明确规定,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活动。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好心捐助惹出“麻烦” 现有法律难管“索捐”现象
·“原初状态”的性质——《正义论》的两条札记
·何玲——论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伊拉克5岁男孩遭燃烧弹毁容 惨剧震惊美国上下
·100%违法的烟草广告查处率又为几何
·《烟草广告管理办法》修改工作启动
·银川发布《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