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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法院创建医患纠纷案调处新机制
      来源:法制网  张庆申 姜培永   2007年08月31日 08时4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医患纠纷”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邀请政协委员中的医学专家参与医患纠纷案件的调处,这是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一个新做法。目前,市南区法院运用该机制已调处医患纠纷案件二十余起,大多都起到了结案件、服判息讼的效果。

  据悉,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仅以青岛市市南区法院为例,受案数量从2003年的30多件逐步增加到2006年的60多件,截至2007年7月底已收案近70件。由于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医患双方缺乏信任,纠纷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难以协商解决。法院受案后,由于法官缺乏医学知识,在调解中难以说服当事人,处理难度很大,判决后也难以使当事人信服,甚至会出现当事人上访上告的情况,影响司法的公信力。

  据市南区法院负责人介绍,这种新机制的具体做法是在市南区政协成立医学专家顾问团,由他们参与市南区法院医患纠纷案件的调处,目前已有各领域医学专家20多人进入顾问团名录。他们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案件的调处:一是应法院的邀请在立案前为当事人解答医疗知识方面的问题;二是在诉讼中从医学角度帮助法官和当事人解惑释疑,分清医疗事故、医疗过错等医疗瑕疵与合理的诊疗手段之间的界限,使案件的处理建立在医学知识的科学基础上,从而使法律的运用更为尊重医学科学和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三是经过法定程序任命顾问团的医学专家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的调解和审判;四是为了保证案件调处的公正性,各位医疗专家对本单位的涉讼案件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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