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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众公证处更名选择哪家没有限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  李松 黄洁 梁桥   2007年08月31日 11时1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公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今日起,北京市25家公证处统一采取“北京市+字号+公证处”的新冠名方式。更名后的公证处打破了以往的部、市、区的层级限制和按地域受理业务的区域限制,市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公证处办理业务。8月28日上午,北京市司法局举行了北京市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核定后的全市25家公证机构的新名称,并现场为公证机构颁发了《公证机构执业证》。

  据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介绍,由于过去体制的原因,公证处原来是行政机关,有名称和区域的区别,带给许多老百姓“层级高的公证处一定比层级低的好”的误解。其实市、区级的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的分量都是相同的。为了落实公证法第7条“公证机构”的规定,经核定后的公证机构新名称中不再含有北京市各行政区划的名称或与之近似的文字,北京市25家公证处全部按照“北京市+字号+公证处”的样式重新命名。例如,北京市公证处改名为“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北京市第二公证处改名为“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等。

  董春江表示,目前全市共有25家公证机构,200名执业公证员,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为了便利群众满足需求,经过测算还将在城乡结合的“空白处”新建多家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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