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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评说:特权Vs法治
      来源:法制网   2007年09月04日 1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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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河北省邯郸市委、市政府将冀DQ0001至冀DQ0050止的50个小轿车车牌授予了全市50强企业,并颁发了特别通行证。这些小牌号车可以免查进入市委、市政府及市内党政机关,并在市域范围内享有以下便利:除高速公路外,其他各类收费站免收通行费;各停车场免收停车费;非严重违章行驶,不罚款,不扣车,不扣执照;不经批准,不得封车、吊销专用车牌照;免费审验车,随到随审。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享有特别通行权。军车除了在执行军事任务外,在日常通行中不再具备特权。

  ·各方评说·

  □有网友指出,邯郸的做法并不新鲜,特权现象在社会中广泛存在。任何一级政府将本应属于人民的权力私自授予某种利益集团或个人,是对公权力的滥用。这种行为是以损害社会核心价值、损害全社会利益为代价的。从表象上说,政府官员想出此招是为了保护本地经济发展,但本质上是忘记了权为民所用的基本要义,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保护神。

  □有观点认为,“特权商人”的出现,挑战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准则。这种无视法律底线的“媚商”行为,在执法中分出贫富贵贱,破坏了社会公平,践踏了法律尊严。从长远看,这必将毒化社会风气,引起公众不满,破坏社会法治环境。

  □有观点认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是公平,民主政治核心的价值观念是平等。因此,现代的、民主的、进步的社会是不承认特权、也不允许特权存在的。特权是一个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是腐败赖以滋生的基础和条件。不消除特权,和谐、公平、民主,只能是奢谈。

  □有观点认为,要消灭“特权车”,就要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拔除一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并从制度入手铲除滋生特权的土壤。否则,只要官本位、权力本位思想还在继续作祟,即使不挂特殊车牌,照样会有人开着“特权车”耀武扬威!

  □有观点指出,法治国家追求的是公平、公正,对所有人同等对待。这不只是社会的基本道德,也是社会秩序的最低保证。

  外国如何管理“特权车”

  □美国政府的公务车在车身上喷涂“政府用车”字样,但这不是特权的象征,反而更便于公众监督。一旦公务车交通违章,逃避处罚是毫无用处的。

  □除了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之外,英国政府用车则和普通车辆一样,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果违反规定一样将受到处罚。

  □在韩国,“官车”没有任何特权,牌照与普通车辆无异。交警对“官车”也没有优待,从来没有闪灯、开道和优先通过的待遇,“官车”的司机一旦违章照样受罚。

  □俄罗斯不断出台整治特权车的措施。俄罗斯国家杜马向特权车“开刀”,决定通过立法收回议员的特权车牌照,取消他们的车辆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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