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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法院倡导“五法四避免” 叫停“堵被窝”式执行
      来源:法制网  邓红阳   2007年09月05日 08时4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执行”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改变过去习惯存在的“堵被窝”式的粗放型执行方式,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理念。今年1至7月份,该院共执结案件477件,执结标的额3352万余元,执结率为81.54%,未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该院在实行人性化执行中提出了“五法四避免”的方法。

  “五法”就是“执行风险告知法”,在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与其签订执行风险责任书,告知申请人如果不能举证被执行人的财产,由其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执行听证法”,通过执行听证会的形式,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说话讲理的机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换员法”,申请执行人经申请可以选择自己比较信任的执行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协商一致也可以共同提出更换执行员;“执行信息公开法”,就是将执行员简历、案件进度、执行听证日期、执行强制措施、执行超时限原因等向全社会公开;“救助基金帮扶法”,对生活十分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且当前急需生活必需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受义务教育子女的学费等费用,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启动法院执行救助基金以解其燃眉之急。

  “四避免”,即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依法履行职务行为时,避免被执行人的未成年人子女在场;避免患病、年迈的父母在场;避免无关人员围观;避免在节假日、被执行人操办红白喜事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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