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群租、“代撞”——都市高压生活中的法律症候
生活在北京、上海还有其他一些大城市里的人们,对于自己身处的发达起来的都市还有周遭的生活,总有点沾沾自喜的骄傲,以至于有一些人娇惯着自己,从不去旅游条件差的地方玩,哪怕有再绝美的风景!
可是,最近以来,四面八方汇拢来的资讯,不仅有点负面,更有点让人透不过气来,一夜之间仿佛让人觉得我们身后的大上海越来越不安定、越来越多麻烦。私家车招募“志同道合”者的“拼车”刚露出水面;紧接着,小白领们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的公寓房“群租”更让都市居民们为之哗然;“代撞”的新闻更让人大开眼界:你原本只受一丁点儿“皮肉伤”的车会让修理行雇的“代撞手”撞了个面目全非,然后他们再来大修“骗保”.....这些危言耸听之辞还会让我们在家睡得安生、出门行得安稳吗?!
随着楼市型、股市型GDP增长遭遇宏观调控后的大幅“投资缩水”,衣食住行高成本消费必将“寒热不退”;随着人才高地的浮动地基越涨越高,新老上海人材的市场价格走势已日渐严峻。新的生存危机又一次降临到我们整个的城市,不管你承认与否,大都市的高压生活时代已经来临!高压生活的法律症候也已冒凸出来!
法律症候一:合理不合法的“拼车”现象
都市的有车族,是既幸运又烦恼的一群人。油价的不断上涨使得养车压力矛盾倍增,为节省油钱,摊低行驶成本,私家车主邀集多人同乘一辆自驾车顺道上下班的“拼车族”现象已蔚然普及,搭“顺风车”者可象征性付一点油钱以分摊费用,大家各取所需,以达到资源互补、利益均沾。
这种被烦恼的有车族视为“生产自救”的良方,隐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例如,拼车过程一旦发生车祸,该如何处理?双方各担何责?如果遇上一个不良车主或者不良乘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又该如何处理?上海还有一例堪称黑色幽默的笑话:一私家车主硬是跑到南方商城的公交站点“拉客”拼车,结果被“客管处”逮个正着,一下子罚了二万元,这回可是得好几年翻不过身来吧?!
其实,合理不合法的“拼车”即“顺风车”现象,在国外早已司空见惯。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会被罚款。美国也有类似规定,车中有两三个人就可在专用车道行驶。在韩国,不仅私家车可成为“顺风车”,就是出租车也可由多位乘客“拼车”,名曰“合乘制”。但是问题是,国外都是以车代步,有车族是多数,无车族是少数。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如果“拼车”拼到象南京的水平,出租公司的司机大概可以回家睡觉去了!
据报载:南京的“搭便车网”只要注册,有拼车需求双方都可发布信息。目前南京每天通过“拼车”方式上下班的人应该在3000人以上,随着城郊居民小区的崛起,大有开发的空间。
法律症候二:无法无天的“群租”现象
前一两年涨破天的楼市与房价,让很多人还没做醒赚钱梦就乖乖地成了一个时髦名词的代言人:房奴!眼看着用“泻立停”都止不住啪啪下滑楼价的买房人,终于想出了一个天大的“损招”:让一群人来租用一套房子,让一套房子为自己赚来几套楼屋的钱(实际上是为银行打工,还利息)。结果是,大上海的新社区重现了旧上海滩72家房客的繁荣景象!
进入群租人群涌入的小区,租客们会把电梯从上到下全部给按遍了!并不夸张的说法是:一套150平米的房子里居然住上了30多人,而且多半是城市“小白领”!“高档小区有高空抛物”、“白色一次性饭盒占据走道”、“晚上20多个人轮流洗澡,半夜声控灯一亮一闪”,等等。一些物业公司老总坦言,上述“奇特”景象基本是每个遭遇群租的小区都有的现象。上海商报在短短3天的网上调查中,有1003位业主表示曾经听说或在自己的周边见过群租现象,比例高达94%。
可以想象,如果你生活在这样的周边环境里,不消说宁静、文明与和谐,就连最起码的治安、卫生等生活秩序都无法保证。“都市中的村庄”让你可能一下子就翻身成了“都市农民”!“存在即合理”,房东如是说,房客也如斯言。中介商的解释是:“这些房子多是大房型。房东与其空关,不如委托中介代理出租,结果很多就最后变成分隔群租。月租金在4500元的毛坯房,分隔后每个住户800元/月,住6人以上就可以让收益增多。”房客的想法是:“如果自己在美罗城上班,从现在住的地方到单位只需要5分钟。这里随便一间老公房(租金)至少要1500元(每月)以上,而在群租房租一张床位只需要600块(每月),可节省一多半的成本。”只能说,群租市场本身的火爆,一定程度上正反映了需求的强大。
现在,有律师已经提出要就“群租现象”立法,群租与分租究竟该如何区别看待?作为自有居住房屋的业主与出租(分租、群租)房屋的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物业公司与不同业主与租客之间又有何关系?,律师们提出:“群租其实不是一个普通的居住行为,而是带有强烈的盈利性,所以应加倍收取物业管理费”。但这种对相邻业主依据《民法通则》所享有的相邻权的侵害,究竟该怎样作出于法有据的禁止或调整?
法律症候三:胆大妄为的“代撞”现象
前不久,看到一则新闻,关注私人汽修厂“代撞”骗保现象,真是让我感到惊吓!这年头想钱都让人想疯了吗?居然能想得出如此下三烂的手法——“代撞”:让小伤变大伤;骗保:使达不到理赔标准的“受伤”车辆,经过“技术处理”后可领到保险公司不小的“医疗费”。例如,最多不超过1000元的前保险杠受损修理更换,经过维修厂的“不修反撞”后,车头严重变形,全车上下都是刮痕,最后得花上17000多元的修理费。
目前检察机关表示,车主要求或默许汽修厂“代撞”,以扩大车辆伤势的行为已经涉嫌保险诈骗罪。
关于法律症候的思考:
拼车、群租、“代撞”,在我看来,这三个本来互相不搭介的都市新现象,事实上散射性地反映出了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律矛盾与困惑。
“拼车”的有车族,不一定代表就是有钱人,他们希望通过“以拼养车”的节约化生存方式为自己赢得更多一些“去贫困化”的自由空间。但是他们在补足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在损害一些其他人的利益,诸如出租司机会因此而少掉一些营运机会或减少收入。对于形成事实上“承运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而言,又多了几分因潜在交通安全事故而可能遭致的法律上的风险。
“群租”,对于购买商品房的自住业主来说,也许是新时期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式发展、政策性跌宕的最直接的负面产物了吧!花了几十万元的人民币(或许还是美金),却入住在卫生脏乱差、噪音大、治安混乱的“都市中的村庄”里,这无论如何让人没法不生气!关键的问题是,《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没几年,又出现了这种新问题,法律的真空如何来补上?业主的权利如何来保护?其中的问题,小到社区的治安管理、环境卫生,大到上海的社会人居形象,以及关于房地产租赁与管理的市场法律秩序规制,看来,不立法,群租之乱早晚会出大事。立马横刀,就看律师们“话语表达”之后有无“社会影响力”了!
“代撞”,这个名词带给我们的不是耳目一新,而是触目惊心!现在,有车族越来越普及,而爱车受伤后能否“进保”大家都很关心。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在整体上都缺乏诚信,车行、当事人连档骗保,这样,长此以往,已无所谓黑无所谓白,法律的威严、公信力也将无从找寻。
高压的都市生活,生活的都市高压,其中的种种现象催生出了这样那样的法律症候,但愿充当矛盾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法律之制,在与时俱进、积极营谋之间,能在都市型立法的层面上开辟出有所作为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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