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制时事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新企业破产法呈现十大“创新...
·
建设部:小区规划变更需征得...
·
人民陪审员司法解释酝酿中 ...
·
打造专业化法律服务网络 首...
·
原始股诈骗上亿 谁为投资...
·
反垄断,利剑如何出鞘
·
聚焦反垄断法——中国经济体...
·
我国将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
— 本周法制时事热点 ———
■
·
农家女被轮奸不满法院判决 ...
·
少女吃夜宵被下春药遭强暴昏...
·
88岁老汉与情妇之女偷欢被...
·
少女派出所里遭强奸
·
男子因妻子拒绝同房强奸12...
·
女大学生被奸杀续:凶手自称...
·
男大学生组织女大学生卖淫
·
女子裸死异性家卫生间 疑点...
更多法制时事动态>>
— 新法速递 ———————
■
·
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
·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
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
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
·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
·
吉林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
深圳市居住证试行办法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论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
公共利益与拆迁补偿:从重庆最牛“钉子户”案看《物权法》第42条的解释
·
中介犯罪刑法规制研究
·
警务实战中的警察心理研究
·
暴力袭警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
公安机关社会稳定预警略论
·
关于证据客观属性的再思考
·
现场照片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地位及规则探讨
·
电子证据在诉讼法中独立地位之探析
·
青少年犯罪主体心理畸变的家庭诱因及其防治
更多理论文章>>
济南“7•9”爆炸案主犯段义和、陈志被执行死刑
来源:大众网
2007年09月05日 14时3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
执行死刑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济南“7·9”爆炸案主犯段义和、陈志9月5日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
2007年8月6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犯故意杀人罪、段义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并于
同年8月9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段义和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陈志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陈常兵犯爆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扣押在案的段义和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和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予以追缴;陈常兵用于作案的车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均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3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段义和、陈志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驳回陈常兵的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复核认为,被告人段义和、陈志在城市交通要道、人员流动高峰期,采用爆炸方法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两辆轿车损毁,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爆炸罪。二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被告人段义和利用职务之便及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应依法严惩。被告人段义和被扣押的财产中,有价值人民币133万余元的财物,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亦应依法惩处,并与所犯爆炸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运用《法制日报》做好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
·
海淀区 “三个百”工程推进奥运主题法制宣传
·
受贿滥用职权 宁波政协原副主席励奎铭被判13年
·
半数基层法院未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
·
福建莆田运钞车被劫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
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
·
绑架杀害内蒙古富豪云全民的2凶徒被执行死刑
·
交通肇事二次碾轧案审理终结 马英豪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