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制时事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全文公...
·
重庆出台国内首部地方性考试...
·
实行单方申请制度——解读《...
·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基层法院人...
·
新企业破产法呈现十大“创新...
·
建设部:小区规划变更需征得...
·
人民陪审员司法解释酝酿中 ...
·
打造专业化法律服务网络 首...
— 本周法制时事热点 ———
■
·
农家女被轮奸不满法院判决 ...
·
少女吃夜宵被下春药遭强暴昏...
·
88岁老汉与情妇之女偷欢被...
·
少女派出所里遭强奸
·
男子因妻子拒绝同房强奸12...
·
女大学生被奸杀续:凶手自称...
·
女子裸死异性家卫生间 疑点...
·
男大学生组织女大学生卖淫
更多法制时事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城市维...
·
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
·
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
·
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
·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论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
公共利益与拆迁补偿:从重庆最牛“钉子户”案看《物权法》第42条的解释
·
中介犯罪刑法规制研究
·
警务实战中的警察心理研究
·
暴力袭警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
公安机关社会稳定预警略论
·
关于证据客观属性的再思考
·
现场照片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地位及规则探讨
·
电子证据在诉讼法中独立地位之探析
·
青少年犯罪主体心理畸变的家庭诱因及其防治
更多理论文章>>
在校期间学生坠楼致残 学校被判承担责任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9月06日 11时0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法民诉
“
学校监管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四川一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从高楼坠下造成终生伤残,家长遂将学校告上法庭。四川省达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学校因监管不到位,对学生所受伤害承担相应责任,由学校支付该学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8222.62元。
记者了解到,2005年9月9日上午,达州巨全双语学校学生龚某因患感冒,向班主任请假看病。随后,龚某在生活老师那里拿到寝室钥匙回到寝室睡觉。
当日16时许,龚某一觉醒来,想赶到教室上课,刚下到5楼,便觉头昏眼花,想要呕吐。她手扶走道边的铝合金窗(高度92厘米),将头伸出窗口。由于龚某双脚离地重心朝下,加上两手无力,头昏眼花,竟摔了下去,当即昏迷。直到18时,龚某才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草坪上,大呼救命。随后,龚某被师生送到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医院诊断,龚某腰3椎体骨折脱位,椎管狭窄,右踝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经鉴定,伤残程度为6级。
随后,龚某的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认为:校方应当向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和管理,而该校的窗台没有按照建设部的规定达到相应高度,导致事故发生,造成龚某终生残疾。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学校是全封闭式管理的寄宿制学校,应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更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龚某在校生病期间,学校未给予及时的关心照顾,致使其坠楼受伤。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保护义务,是导致龚某受伤的过错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案发时,龚某已满12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但龚某在生病过程中未主动求救,失去了外力帮助的机会,导致自己无人照顾坠楼受伤,自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遂判决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广州再审五羊雕塑侵权纠纷案
·
“手机短信‘诽谤’案”与言论自由之界限——以比例原则为中心
·
中国物权法实施研讨会将于11月1日至2日召开
·
名律师邱宝昌索赔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