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制焦点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广东试点 国家救助刑事被...
·北京警方规定房主“五不租”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全文公...
·重庆出台国内首部地方性考试...
·实行单方申请制度——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基层法院人...
·新企业破产法呈现十大“创新...
·建设部:小区规划变更需征得...
 — 本周法制焦点热点 ———
·律师收费标准为什么比法院贵...
·男医生乱摸女生胸部被认定情...
·国务院法制办披露:诉讼费交...
·22名律师学者当上最高法院...
·肖扬有两怕:一怕办错案杀错...
·民商新型案件司法解释将出台
·法院将改革民事案件级别管辖...
·北京司法局官员称1年进行两...
 
 — 新法速递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城市维...
·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
·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
·海南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广东试点 国家救助刑事被害人
      来源:新快报  曹晶晶 李惠媛   2007年09月06日 09时5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刑事被害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高院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起草拟定了我省(广东。下同。)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相关文件,目前已报送省委审批。我省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已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该制度将于近期在珠海等城市进行试点。

  据最高人民法院透露,除广东外,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正在山东、浙江、湖北、四川等地的若干城市试点,若可行的话,不久的将来会扩展至全国。

  75%受害者无法获偿

  最高人民法院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暴力刑事罪犯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他们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恶性犯罪后,给受害人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伤痛。

  据对国内近年发生的特大凶杀案的抽样调查,涉及范围从张君抢劫杀人案(杀死或伤害50余人)、马加爵杀人案(杀死4名大学同宿舍同学)、杨新海流窜杀人案(杀死67人)、宫润伯变态杀人案(杀死6名佳木斯儿童)、个体屠宰户石悦军杀人案(杀死12人伤5人)到邱兴华案(杀死11人),发现几乎没有一个被害人获得过被告人的赔偿。

  2007年8月3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劫匪专砸取款人头部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一被砸成植物人的受害人家属索赔1155万元之巨,而这些劫匪根本就毫无经济赔偿能力。广东省高院的统计显示,我省受害当事人无法获得经济赔偿的比例高达75%,截至2006年年底,我省无法执行的刑事被害人赔偿金额达数亿元之巨。

  粤年均需10亿元补偿金

  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巨额的赔偿资金从何而来?有专家指出,需要有一个能协调各个司法环节的被害人国家补偿委员会,补偿款基金由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承担,县级财政因财力较弱,不宜参与分担。多数学者认为,被害人补偿标准不宜高于国家赔偿标准。依这样的标准,如将人均补偿金推算为2万元,再按全国有100万名急需国家补偿的被害人计算,保守估计,这笔补偿金的年均支出大约200亿元,而广东省则在10亿元左右。

  “这么巨额的资金需要广东省委省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来筹措,省财政的支持或许将成为该资金来源的支柱。”省高院一相关人士分析认为。

  据了解,2006年全国有10个省份的法院系统开展试点,共为37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金超过780万元。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近期各地查处、起诉、判决违法违纪领导干部一览
·广东试点 国家救助刑事被害人
·山西寿阳:一村委会主任”带刑留任”挑战法律刚性
·贵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教育培训和查违并举
·广东试点 国家救助刑事被害人
·全国人大将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立法
·代表孙谦建议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
·马成福——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