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公安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广东试点 国家救助刑事被...
·北京警方规定房主“五不租”
·证监会严打内幕交易 亲属私...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全文公...
·重庆出台国内首部地方性考试...
·实行单方申请制度——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基层法院人...
·新企业破产法呈现十大“创新...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公安部:4月1日起小车驾照...
·北京刑警首次佩戴CID警帽...
·公安机关将公开招聘警察 部...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缉拿...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警示教育电...
·全国公安民警2007年1月...
·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质量服...
·我国拘留所与看守所将彻底分...
 
 — 新法速递 ———————
·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
·甘肃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
·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城市维...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天津:每名民警两月内至少为群众办5件实事
      来源:新华网  刘元旭   2007年09月07日 09时0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为民服务”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天津市公安局5日在全局范围内启动爱民实践活动,规定11月上旬以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大小单位和全体领导干部、民警及消防、边防等官兵要为群众至少办5件好事、实事。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此次爱民实践活动重点围绕以下8个方面来展开:一是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的社会治安难点、热点问题;二是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发还被盗抢钱款和物品;三是解决群众信访案件,使群众息访息诉;四是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五是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六是开展法律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七是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工程建设现场,登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八是立足本职本岗开展其他形式的爱民实践活动。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上海“110信箱”:警力有限 民力无穷
·公安部:严打四股势力做好十七大安保工作
·公安部肯定“山西多形式消防队伍经验”
·甘肃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