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司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国家旅游局发布《旅游资源保...
·澳门修订博彩法例 未成年人...
·成都律师寄信人大 大胆质疑...
·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 监察部...
·广东试点 国家救助刑事被...
·北京警方规定房主“五不租”
·证监会严打内幕交易 亲属私...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全文公...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最高检、最高法提出改革司法...
·司法部公布2007年国家司...
·司法行政徽章启用(图)
·河南省第二所女子监狱通过初...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二...
·司法部:领导配偶子女从业登...
·肖扬:不以司法效率换调解率
 
 — 新法速递 ———————
·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
·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
·天津市矿业权评估管理暂行办...
·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
·实际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科技部关于深入实施星火计划...
·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
·甘肃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秦皇岛市携手34个城市成功办理农民工异地维权案
      来源:河北日报  牛海英 傅春秘   2007年09月10日 13时3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维权”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日前,秦皇岛市法建律师事务所成功为湖南籍农民工马振华讨回了被秦皇岛某建筑装饰公司拖欠的工资。这是该市自签订《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重庆协议》以来,办理成功的首例异地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

  此前,有许多在外务工农民工遇到欠薪等问题时,向家乡的法援机构求助。外地法律援助机构由于是异地办案,搜集证据等工作花费时间长、效率低,使法律援助中心和农民工处于两难境地。

  今年7月,秦皇岛与北京、上海等34个城市的法律援助中心共同签署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议,承诺联手为农民工异地维权提供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协议规定,签署城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可相互委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互相认可彼此的法律援助函、介绍信和法律文书。农民工可以向家乡的法律机构请求救助,也可以直接向事发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马振华在秦皇岛一家建筑装饰公司从业一年多,老板以种种理由拒付工资。他回到家乡长沙后,向当地的法律机构申请援助。秦皇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来自长沙的委托函后,委派法建律师事务所进行取证调查。在律师的积极努力下,这家建筑装饰公司的老板最终同意通过非诉讼的手段解决,目前马振华被拖欠的工资已全部追回。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扬州积极实施司法救助 保障困难群众诉讼权利
·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利用网络技术践行司法为民
·河北:农民工维权开通两条”城际绿色通道”
·贵州省高院:三项制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河北:农民工维权开通两条”城际绿色通道”
·山东临沂市成立民警维权律师团
·桑云 热衷公益维权诉讼的“傻”律师
·山东法官助维权56名江苏农民工讨回27万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