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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名律师马克东曾承认部分欺诈行为
来源:新快报
2007年09月11日 09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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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也许难以理解,一个简单的案子为何会产生100万的巨额律师费,也正因为这种疑问,才“坐实”了马克东的涉嫌诈骗罪名。昨日庭上,公诉机关出具了马克东在侦查阶段所作的第一份口供,以解释百万律师费的缘由。
在押时被迫二选一
当时马克东是这样供述的:“我和赵文刚见面时,他出手阔气,就连见面的地方四周都安装了摄像头。赵文刚这种人是混黑道的,很有钱,再加上他又说钱不是问题,只要能搞定就好。我想,要赚就要赚这种人的钱。当时我知道按照正常程序宋鹏飞案完全可以中止审理,但我想挣这个钱,并且赵又有钱,所以我就以律师费的名义先接了这个案子。”
对于这份口供,马克东称其“来源曲折”:
马克东表示,自己被拘留时,手头上正办着两个死刑案子,还有一个1000万的执行案子也正在办理中,自己急于出去。此时,辽宁警方一许姓科长向马承诺,马可以选择承认“行贿了法官”或者“诈骗了当事人”,只要承认了,就立即可以取保候审,该科长还拍着胸脯以人格向马克东担保。
大毒枭一命80万
马克东说,在获得该科长的这种“人格担保”后,他当即作出了这份承认了部分欺诈行为的口供并在上面签字。
只是事与愿违,马克东最终未能取保候审,当时作出“人格担保”的科长还为此哭了,马克东的理解是:“他是觉得把这么好的人关进去了,心里过意不去才哭的。”
至于为何开价80万代理一个简单的案子,马克东认为,当时金色年华的案子闹出人命了,赵文刚等人就赔了人家80万元,现在要保宋鹏飞一命,“宋鹏飞的命也值80万”。
马克东最后陈述:
请给我一张纸一支笔
被告人马克东说,此案是他从事政法工作以来最难办理的一件案件,并非因案件涉及自己而感到难办,而是办案单位在垄断了所有的司法资源之后,还采取了一些非法的手段。
马克东表示,自己被拘留后,从来都未能单独会见过律师。办案机关不准他和家人通信,甚至连一张纸一支笔都不给他。
马克东在最后陈述时说:“作为被告,我认为法院应该判我无罪,但我又不敢奢望法院判我无罪。我希望法院本着职业道德和良心向上级如实汇报该案的情况,并通知看守所给我一张纸、一支笔,我要为自己写辩护词。”
法庭审理结束后,广东省律协副会长李淳,走到被告席边上抓着马克东的手,激动地说:“省市律协甚至是全国律协的人都很关注你的案子,我们和你的意见基本一样,你好好保重身体。我只嘱咐你几句,作为一个律师,无论在任何时候,你都要表现出一个律师的骨气和气节。”
马克东豁达地表示:“没事的,有时候苦难也是一种财富,一切都是小事情,没关系。”
在站前区法院的允许下,一年多没见面的亲友简短地和马克东聊了几句,还给马克东带来了广州的中秋月饼。马克东站在被告席上,吃着亲人亲手递来的中秋月饼,他的另一只手上还挂着半边手铐。
被告庭上申辩:
所有人都会问律师“你与法官熟不熟”
昨日庭上,控辩双方最大的争议是,百万费用到底是正当的代理费用还是诈骗所得。对此,马克东在庭上的一席话别有深意。
他说,在现行法制环境下,任何一个案子依法辩护都是主要的,找关系则是辅助手段。然而,几乎所有的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办案的时候都会问:“你跟法官熟不熟,跟法院的关系好不好?”
马克东说,按照该案的逻辑推理,一旦律师表示自己和法院“很熟”,必然只有两个结果,“真的很熟”则涉嫌行贿,“假的很熟”则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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